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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请支持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推介活动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请支持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推介活动的通知
(文物博函〔2012〕16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了提高我国博物馆文化产品的设计开发水平,引导和鼓励全国博物馆和社会力量充分利用丰富多彩的博物馆文化元素,加强博物馆文化产品的创意设计,开发一批兼具创新性和实用性,适应市场趋向和公众需求的博物馆文化产品,并为配合第五届博物馆及相关产品与技术博览会,我局委托中国博物馆协会、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于今年8月--11月联合组织开展“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推介活动”。主要活动内容包括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作品征集、评选、展示推广等。此项活动是我局促进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拓展和延伸博物馆文化传播功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培养壮大博物馆文化产业,推动博物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切实办好此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内有关文博单位,特别是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省级(含)以上博物馆和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积极参加本次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作品征集、评选、展示推广等活动,并帮助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包括大专院校、文化创意企业、国内外专业设计机构及设计师等)积极参与活动。
  二、为了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活动主办方将在中国博物馆协会网站(http://www.chinamuseum.org.cn/)和国家文物局网站(http://www.sach.gov.cn/)统一发布一批博物馆藏品和文化元素图片(主要来源于各博物馆和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推荐提供),供设计者参考。设计者使用参考素材设计的作品,知识产权由设计者和提供素材的博物馆共有。请各博物馆结合本单位文化产品开发计划,积极提供有关设计参考素材。参考素材需以数字文件成组提供,每组素材应包括文物照片及相关文化元素的细部图片。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省级(含)以上博物馆每馆至少提供10组设计参考素材。请各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协助汇总有关素材并于8月10日前统一以邮件形式提交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三、请各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本地区参加本次活动有关事宜的联络工作,于2012年8月1日前将联络员的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告知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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