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30 303.72亿元结余中,除人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央财政专户管理的71.83亿元外,省本级、市本级和县级结存分别占38.08%、35.61%和26.31%;东部、中部、西部结存分别占56.78%、21.54%和21.68%。从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形态分布看,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其他形式分别占38.44%、58.01%和3.55%。
审计结果表明,我国社会保障资金规模不断扩大,资金总体安全完整,基金运行平稳规范,有效保证了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支付。
(三)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截至2011年底,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主体,包括银行和各类服务机构,以及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在内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1.19万个;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基础保障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社区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同时,有28个省本级、217个市本级和1189个县成立了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社会监督不断加强;各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促进资金管理规范。
此外,截至2011年底,地方试点或开展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外来务工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等其他险种参保人数共计3832.53万人,2011年基金收入1892.71亿元,支出1640.70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余2192.31亿元。
二、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审计情况表明,“十一五”期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建成了一个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网络,为改革深化、体制转轨和社会稳定创造了有利条件,有效发挥了“助推器”、“减震器”、“稳定器”和“安全网”等作用。
(一)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力促进了社会公平。
2005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20多项社会保障政策规定,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新农保试点和城居保试点,历史上首次为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建立了较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向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不断推进。新农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2009年制度建立当年的0.27亿人,增加到2011年的3.55亿人,增长12.15倍;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05年的参保人数为2.16亿人,到2011年超过10亿人,增长3.89倍,社会保险在农村覆盖面快速扩大。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2005年覆盖人群分别为1.61亿人和3.45亿人,到2011年底分别超过6亿人和13亿人,分别增长2.86倍和2.77倍(2005年至2011年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变化情况见图2)。
图2:2005年至2011年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变化情况(略)
随着社会救助工作力度的加大和救助标准的不断提高,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2011年底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达到7554.55万人,比2005年的2917.52万人增长1.59倍(2005年至2011年城乡低保保障人数变化情况见图3)。
图3:2005年至2011年城乡低保保障人数变化情况(略)
从社会保障投入看,重点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农村倾斜,着力缩小区域间的社会保障差距。2005年以来,中央财政对全国社会保障的投入中,中西部所占比重保持在80%左右,对中西部的投入由2005年的547.57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3609.95亿元,增长5.59倍(2005年至2011年中央对东部和中西部财政投入情况见图4)。
图4:2005年至2011年中央对东部和中西部财政投入情况(略)
中央财政对农民的社会保障投入不断加大,对新农保的补助金额由2009年制度建立当年的10.76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352.06亿元,增长31.72倍;对新农合的补助金额由2005年的5.42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801.77亿元,增长146.93倍(2005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对新农保和新农合补助情况见图5)。
图5:2005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对新农保和新农合补助情况(略)
(二)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人民群众生活得到了明显改善。
近年来,国家稳步提高了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水平,在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扶,共享发展成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从基本养老保险看,2005年至2011年,国家连续7次调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年均增长13.40%,由2005年的每人每月713.25元提高到2011年的每人每月1516.68元(2005年至201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变化情况见图6),比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平均上涨幅度高出10.03个百分点。
图6:2005年至201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变化情况(略)
从基本医疗保险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②逐年提高,到2011年分别达到了77%、62%和70%。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报销比例③近年来也稳步上升,农村尤为显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分别由2005年的58.91%和45.00%,提高到2011年的64.10%和52.28%,分别增长8.81%和16.18%;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分别由2005年的24.80%和23.78%,提高到2011年的49.20%和44.87%,分别增长98.39%和88.69%(2005年至2011年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变化情况见图7)。
图7:2005年至2011年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变化情况(略)
从最低生活保障看,城市居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保障标准分别由2005年的月人均154.30元和74.83元,提高到2011年的月人均288.04元和140.29元,分别增长86.68%和87.48%;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由2005年的73.34元和28.37元,提高到2011年的227.92元和100.07元,分别增长210.77%和252.73%(2005年至2011年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及补助水平累计增长率变化情况见图8)。
图8:2005年至2011年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及补助水平累计增长率变化情况(略)
2006年至2011年,城市居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增长率为10.99%和11.40%,比同期CPI平均上涨幅度分别高出7.62和8.03个百分点。特别是2007年在全国普遍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保障标准平均增长率比同期CPI平均上涨幅度高出14.02个百分点(2006年至2011年城市居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率与CPI增长率变化情况见图9)。
图9:2006年至2011年城市居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率与CPI增长率变化情况(略)
(三)较好解决了历史遗留和特殊群体保障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十一五”以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解决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的力度,不断改善被征地农民、低收入和特殊困难群体生活条件,为工业化、城镇化和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良好环境。截至2011年底,累计将500多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2090万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将1031万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医疗保险,将312万“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同时,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和直接医后救助人次不断增加,其中:资助参保人数由2005年的484.02万人,增加到2011年的6649.35万人,增长12.74倍;直接医后救助人次由2005年的253.73万人次,增加到2011年的2367.27万人次,增长8.33倍(2005年至2011年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和直接医后救助人次变化情况见图10)。
图10:2005年至2011年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和直接医后救助人次变化情况(略)
(四)有力应对了特大自然灾害,切实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社会保障资金在应对自然灾害,解决受灾群众衣食住医等临时困难、转移安置和抢救受灾群众、恢复重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5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投入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410.7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029.10亿元,地方各级财政381.60亿元;累计救助灾民59 588.40万人次,其中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0 643.30万人次,开展冬春生活救助48 945.10万人次;恢复重建民房2191.30万间。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到生活救助方面的资金达769.24亿元,灾害中救助灾民947.79万人次,恢复重建民房593.20万间。这些资金的及时投入,使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切实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五)社会保障资金规模不断扩大,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十一五”以来,社会保障资金规模迅速扩大,为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截至2011年底,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0 303.72亿元,比2005年底增长4.34倍,年均增长32.19%,98%存放在金融机构(2005年至2011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变化情况见图11)。
图11:2005年至2011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变化情况(略)
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包括中央转移支付在内的地方财政性社会保障投入④由2005年的3418.45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4 164亿元,增长314.34%,比同期地方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的增长幅度247.32%、267.40%,分别高67.02个百分点和46.94个百分点(2005年至2011年地方财政性社会保障投入与地方财政总收入、总支出增长率变化情况见图12)。
图12:2005年至2011年地方财政性社会保障投入与地方财政总收入、总支出增长率变化情况(以2005年为基期)(略)
18项社会保障资金支出由2005年的5278亿元增至2011年的21 100.17亿元,增长299.78%(2005年至2011年18项社会保障资金支出变化情况见图13)。
图13:2005年至2011年18项社会保障资金支出变化情况(略)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和基金的快速积累,为提升公众信心、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多方位支持。
三、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审计期间整改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部署和国家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不断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监管,管理逐步规范,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总体安全,基金运行平稳。但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时间不长,相关制度尚处于推进和完善过程中,社会保障在快速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部分地区扩大范围支出或违规运营社会保障资金共17.39亿元。其中:用于基层经办机构等单位工作经费5.95亿元,用于平衡市级、县级财政预算1.14亿元,用于购建培训中心和体育场馆等2.94亿元,用于购建基层单位办公用房等8590.28万元,用于购建基层单位职工住房3664.80万元,用于购买汽车等295.74万元,用于购置设备等其他支出6623.81万元,委托理财5.44亿元。
--部分经办机构审核不严格,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待遇或报销费用共18.52亿元。其中:21个省本级、165个市本级和748个县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或报销费用4.18亿元;8个省本级、178个市本级和1899个县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累计323.06万人次、13.82亿元;2个省本级、26个市本级和409个县2.21万人重复享受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5205.64万元;抽查的8101个村(居)委会中,719个村(居)委会未按规定程序审批低保对象,210个村(居)委会存在干部人为确定低保对象的情况。
--部分单位和个人违规牟取不正当利益。有4家药品经销企业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6.76亿元,虚增药品成本牟取非法利益;6个省本级、75个市本级和226个县的医疗机构等单位通过虚假发票、虚假病例、挂床住院、滥开药物、虚报人数等手段套取医保资金2.87亿元;部分医疗机构采取违规加价等方式乱收费1.94亿元;有些部门工作人员采取隐瞒人员死亡信息、涂改原始发票、伪造进账单、提供虚假资料等手段骗取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等社会保障资金4419.83万元。本次审计查出违法违纪案件线索132起,涉及300多人,对上述案件线索,审计机关已依法移送相关部门或地方政府进一步查处。
(二)制度执行和业务管理还不够严格。
--部分地区资金管理不够规范。13个省本级、96个市本级和392个县427.37亿元社会保障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18个省本级、170个市本级和795个县的经办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4704个、违规开户2707个;7个省本级、42个市本级和326个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不规范,150家单位封闭运行的社会保险基金未纳入当地社会保险基金决算;5个省本级、37个市本级和151个县社保、税务等部门延压社会保险费收入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0.16亿元;4个省本级、31个市本级和16个县103.09亿元调剂金管理不规范;394.05亿元社会保障资金存在会计记账和核算错误等问题。
--部分地区业务管理不够规范。13个省本级、144个市本级和1099个县565.31亿元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到位;5个省本级、21个市本级和102个县征收机构应征未征社会保险费32.55亿元;6个省本级、24个市本级和70个县征收机构擅自减免社会保险费27.07亿元;4个省本级、18个市本级和90个县少征或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11亿元;31个省本级、274个市本级和1214个县的参保单位和个人通过少报缴费基数等方式少缴社会保险费98.70亿元;4个省本级、19个市本级和82个县隐瞒欠费79.14亿元;3个省本级、2个市本级和5个县擅自核销欠费6183万元;12个省本级、84个市本级和436个县欠缴保费370.76亿元;2个省本级、1个市本级和59个县将17.56亿元新农保、城居保个人账户基金用于发放基础养老金;1个省本级、12个市本级和48个县未按规定办理补缴社会保险费10.12亿元;2个省本级、21个市本级和246个县未及时发放社会保障待遇或报销医疗费用13.34亿元;部分地区存在以物抵费等其他业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235.60亿元;个别地方还存在未按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现象。
--部分人群相关保障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到位。截至2011年底,尚有192.90万名被征地农民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障;2011年,127.57万名被征地农民虽然参加了养老等社会保障,但待遇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审计抽查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中,有157.90万名农民工参加了部分保险,有26.61万名农民工五项社会保险均未参加,占抽查人员的9.52%。
--部分行业和单位社会保险基金仍封闭运行。截至2011年底,有177家单位仍自行管理社会保险基金377.58亿元,其中54家单位执行不同于当地的缴费基数核定和缴费比例政策,有56家单位执行不同于当地的社保待遇核定办法。9个省全省和8个省的22个地市,2011年仍按照原建设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和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劳动保险基金258.51亿元,支出152.26亿元,其中3.33亿元用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办机构工作经费,截至2011年底,这些地方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劳动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95.33亿元。
--部分省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完全实现省级统筹。国家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但截至2011年底,全国有17个省尚未完全达到省级统筹的“六统一”标准。
--业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社会保障涉及多部门、各层级,关系千家万户,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的信息化至关重要,但全国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尚未建成,不利于科学决策和精细化管理。截至2011年底,新农合和最低生活保障分别有336个县和1657个县尚未实行信息化管理;尽管近年来有关部门加强了新农保信息化建设,但仍有472个县的新农保未实行信息化管理。截至2011年底,各地累计投入并使用89.57亿元建成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由于标准尚不统一,数据较为分散,不同程度地存在信息“孤岛”现象。部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不高,社会保障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也未能充分共享,有19个省本级、226个市本级和1823个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尚未建立与工商、民政和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审计抽查发现,由于信息未能共享,社会保障部门未及时掌握保障对象死亡信息,向7.20万死亡人员发放养老金、低保金等1.7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