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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发布水专项“城市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装备产业化”等13个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发布水专项“城市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装备产业化”等13个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建科研函[2012]140号)


有关单位:

  根据水专项“十二五”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针对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急需解决的问题,结合《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实施,水专项“城市水污染控制与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研究与示范”主题(以下简称“城市主题”)2013年度拟立项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现发布第一批课题申报指南,以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城市主题第一批拟立项课题包括“城市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装备产业化”、“城市污水高含固污泥高效厌氧消化装备开发与工程示范”、“重点流域城市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优化应用研究”、“城市径流水质水量预测及综合管控技术研究”、“城市地表径流减控与面源污染削减技术研究”、“城市排水系统溢流污染减控技术研究”、“城市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稳定运行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技术集成与设备成套化应用”、“节地型城镇污水处理厂工艺技术研究与示范”、“北方温室景观型污水复合处理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分散式污水就地处理和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冷冻相变法高效污水处理技术研究”、“城市内河水体氮磷去除及富营养化控制技术研究”等13个。课题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过去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报。申报单位可单独或联合具有优势的相关单位共同申报,但原则上不超过5家。鼓励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申报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且过去3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截止到2013年1月1日)。政府部门公务人员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同期只能承担1项水专项课题,同时参加1项;课题参与人员同期只能参与2项水专项课题研究工作。

  (三)申报单位提出的经费分配方案应科学合理,牵头单位所占国拨经费预算额度原则上不少于40%。

  二、格式要求

  申报内容原则上要求在申报指南(附件1)确定的范围之内,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写申报书(附件2)和预算书(填报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jsbszx.org.cn/downnews.asp?id=22),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须包装完好,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不符要求的申报材料视为无效。

  三、报送要求

  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5份(正本1份,副本14份),预算书纸质版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word版光盘2份。请将申报材料于2012年8月10日17:00时前送达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逾期不予受理。

  四、我们将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和《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研究任务承担单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科研开发处

  刘言正、薛重华、陈新

  电 话:010-58934022、58934694(传真)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 编:100835

  附件:1、申报指南

  2、申报书编写提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2012年8月1日

  附件1:
申报指南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

城市水污染控制与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研究与示范主题

项目(课题)申报指南
(第一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水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



  目录

  一、 城市雨水径流管理与径流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
  课题1:城市径流水质水量预测与综合管控技术研究
  课题2:城市地表径流减控与面源污染削减技术研究
  课题3:城市排水系统溢流污染减控技术研究
  二、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新技术开发集成与工程化项目
  课题1:城市污水高含固污泥高效厌氧消化装备开发与工程示范
  课题2: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装备产业化
  课题3:重点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优化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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