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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山东东平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复

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山东东平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复
(银监复[2008]414号)


山东东平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

  《关于筹建山东东平农村合作银行的请示》(鲁东平合行筹〔2008〕2号)和《关于山东东平农村合作银行筹建申请材料的审查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鲁东平合行筹〔2008〕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山东东平农村合作银行。

  二、同意山东东平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方案和筹建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三、你筹建工作小组应按照有关金融法规的要求落实各项筹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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