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三级中医肛肠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三级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中医肛肠医院)通用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三级中医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临床医学教育(6分)

评审指标

评审方法

评审细则

分值

1.4.1教学师资、设备设施符合中医药院校教育和中医药继续教育的要求。(2分)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师资不符合要求扣1分;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扣1分。

2

1.4.2承担本科及以上医学生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2分)

查阅相关资料。

未承担教学实习工作,扣1分;无支持教学规划,资金投入和保障制度,扣1分;

无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教学管理工作,扣0.5分;无相应专业教研组或办公室,无专(兼)职教师,扣0.5分;未承担硕士研究生教育,扣1分。

2

1.4.3承担中医专科医师培训和基层中医临床骨干培训任务。制定相关的制度、培训实施方案,并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1分)

查阅相关资料。

未承担培训任务,或无培训实施方案,不得分;无资金支持,扣0.5分;无专职人员负责培训工作,扣0.5分。

1

1.4.4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有继续教育规划、实施方案,提供培训条件及资金支持。(1分)

查阅相关资料。

无继续教育规划、实施方案,不得分;未提供培训条件及资金支持,扣0.5分;无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扣0.5分。

1



  五、科研及其成果推广(6分)

评审指标

评审方法

评审细则

分值

1.5.1有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科研工作的制度和办法,并提供适当的经费、条件与设施。(2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科研工作的制度和办法,扣1分;无科研经费支持及相应的科研条件与设施,扣1分;无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省级重点实验室,扣1分。

2

1.5.2承担各级各类以解决优势病种难点问题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核心的中医药科研项目,获得院内外研究经费。(2分)

1.5.2.1承担各级各类中医药科研项目。有省级以上科研成果(专利数量、统计源期刊发表文章数量、省级或以上获奖励数量)及与医院开放床位比例(如每百张开放床位)、与在册医护研人员比例(如每百名医师、或护士、或药师、或技师、或专职科研人员等)的统计资料和统计分析。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承担各级各类中医药科研项目,不得分;未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扣0.5分;无省级以上科研成果,扣1分;无统计资料和统计分析,扣0.5分。

1.5

1.5.2.2医院配套经费到位率≥90%(以年终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配套经费到位率<90%,不得分。

0.5

1.5.3有将研究成果转化实践应用的激励政策,并在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上取得成效。(1分)

查阅相关资料。

无激励政策,不得分;医院无自主创新的适宜技术得到推广或院级研究成果转化实践应用或引进技术提高临床诊疗水平的案例,扣0.5分。

1

1.5.4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按药物临床管理规范要求开展临床试验。(0.5分)

查阅相关资料。

未依法取得相关资质,不得分;未按药物临床管理规范要求开展临床试验,扣0.3分。

0.5

1.5.5 医院临床研究工作符合相关伦理审查规程和要求。(0.5分)

查阅相关资料。

未按要求开展伦理审查,不得分。

0.5

第二章 患者安全(3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2.1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14分)

 

2.1.1对就诊患者施行唯一标识(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等)管理。

查阅相关资料,随机抽查评审前1年至少两个科室归档病历5份。

未制定患者身份标识制度,不得分;病历信息不准确,每份病历扣0.8分。

4

★2.1.2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等项目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察或模拟两种以上诊疗行为(如医嘱开具与执行、发药、手术等)。

无查对制度,或未使用两项项目核对患者身份,不得分。

4

2.1.3完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科(室)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健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两组转科交接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无转科交接登记制度,无交接程序和身份识别措施,或无交接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完整,每项扣1分。

4

2.1.4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标识。

 

抽查2名患者(ICU、新生儿科(室),手术室、急诊室以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等)。

未使用“腕带”,每人扣1分。

2

2.2建立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10分)

2.2.1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确定“危急值”项目,建立“危急值”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相关人员熟悉并遵循上述制度和工作流程,医技部门相关人员知晓本部门“危急值”项目及内容,能够有效识别和确认“危急值”。

查阅相关资料,并访谈医师、护士、医技人员各1人。

无制度与工作流程,或无医院“危急值”项目表,不得分;未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危急值”报告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扣1分;不熟悉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不知晓项目及内容,每人扣1分;掌握不全面,每人扣0.5分。

4

2.2.2严格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与工作流程,接获“危急值”报告的医护人员应记录患者识别信息、“危急值”内容和报告者的信息,复核确认无误后,及时向经治或值班医师报告,并做好记录,医师接获“危急值”报告后应及时追踪、处置并记录。信息系统能自动识别、提示“危急值”。

抽查5项“危急值”处理记录,并现场追踪考查。

“危急值”处理记录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信息系统不符合要求,扣1分。

3

2.2.3建立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制度和工作流程。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现场访谈2名医师。

无制度和工作流程,不得分;不熟悉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每人扣1分;掌握不全面,每人扣0.5分。

3

2.3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和压疮发生。(6分)

 

2.3.1制定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报告制度、处理预案和工作流程。

查阅相关资料。

无报告制度、处理预案及工作流程,不得分。

3

2.3.2制定压疮风险评估与报告制度,有压疮诊疗及护理规范。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访谈2名护士。

无风险评估与报告制度,不得分;不了解诊疗及护理规范,每人扣1分;掌握不全面,每人扣0.5分。

3


第三章 医疗质量(140分)

  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与制度(1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3.1.1建立医院、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体系,院长为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2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建立医院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不得分;院长非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扣1分;科室未成立以科主任为负责人的质量管理小组,扣1分。

2

3.1.2合理设置医院质量管理组织,定期研究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问题,记录质量管理活动过程,为院长决策提供支持。(2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少1个,扣0.2分;质量管理委员会未定期研究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问题,每个扣0.2分。

2

3.1.3医疗、护理等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全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承担指导、检查、考核和评价医疗质量管理工作。(4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无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实施方案,不得分;未建立考核标准、考核办法、质量指标等,每项扣1分;考核评价记录不详实,扣1分。

4

3.1.4建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全院医疗、护理、医技质量实行监管,并建立多部门质量管理协调机制。(2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无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不得分;检查、评价、监督不到位,扣1分;未建立多部门质量管理协调机制,扣1分。

2



  二、医疗技术管理(15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3.2.1医院提供与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服务,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的要求,符合医学伦理原则,技术应用安全、有效。

(4分)

3.2.1.1依据法律法规开展医疗技术服务,有指定部门负责医疗技术管理工作,有完整的管理资料,有统一的审批、管理流程。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发现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不得分;无指定部门,扣1分;管理资料不完整,扣0.5分;无统一流程,扣0.5分。

2

3.2.1.2医学伦理委员会承担医疗技术伦理审核工作。重点是器官移植、三类医疗技术以及新技术、新项目的审核。医院开展的医疗技术经过伦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无违规擅自开展医疗技术案例。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对器官移植、三类医疗技术以及新技术、新项目的审核无工作记录,或有违规擅自开展医疗技术案例,不得分。

2

3.2.2医疗技术管理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监督评价与档案管理制度,临床应用新技术按规定报批。(2分)

查阅相关资料。

无制度,不得分;发现应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和淘汰的技术,不得分;未落实分级分类管理,扣1.5分;二、三类医疗技术未提交年度临床应用情况报告,每项技术扣0.2分;未建立二、三类医疗技术管理档案,每项技术扣0.2分。

2

3.2.3制定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和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对新开展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经济性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医疗技术风险。(3分)

3.2.3.1有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和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在新技术准入风险管理中,有保障患者安全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

查阅相关资料。

无预警机制和处置预案,不得分。

1

3.2.3.2制定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包括立项、论证、审批等管理程序,对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全程追踪管理与随访评价。

无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扣0.5分;新技术档案资料不完整,扣1分。

2

3.2.4对实施手术、介入、麻醉等高风险技术操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授权”制,定期进行技术能力与质量绩效的评价。(6分)

 

3.2.4.1制定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等高风险技术操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授权的管理制度、审批程序,有需要授权许可的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目录。

查阅近1年相关资料。

无管理制度、审批程序、项目目录,每项扣1分。

3

3.2.4.2对资格许可授权实施动态管理,有资格许可授权诊疗项目的考评与复评标准。

查阅近1年相关资料,并抽查3份病历。

发现越级手术或未经授权擅自开展手术的案例,不得分;无资格许可授权诊疗项目的考评与复评标准,扣1分。

3



  三、医技科室质量管理(60分)

  (一)临床检验质量管理(3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3.3.1.1临床检验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6分)

 

3.3.1.1.1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院临床实验室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抽查临检、微生物、免疫、生化等专业项目。

未集中设置、统一管理,不得分。

1

3.3.1.1.2临床检验项目满足临床需要,对本院临床诊疗临时需要,而不能提供的特殊检验项目,可委托其他三级甲等医院或具备资质的独立的检验机构提供服务或多院联合开展服务,但应签署医院之间的委托服务协议,有质量保证条款。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临床检验项目不能满足临床需要,不得分;委托服务不符合要求,扣1分;微生物检验项目对院感控制及合理用药不能提供充分支持,扣1分。

2

3.3.1.1.3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明确急诊检验报告时间,临检项目≤30分钟出报告,生化、免疫项目≤2小时出报告。

实地考查,并抽查3个检验项目(临检、生化、免疫各1项)。

不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不得分;检验报告时间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

2

3.3.1.1.4检验项目、设备、试剂及校准品管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标准的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检验项目不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准入范围,检验设备、试剂三证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或校准品不符合法规规定的标准,不得分。

1

3.3.1.2有实验室安全流程,制度及相应的标准操作流程,遵照实施并记录。(12分)

3.3.1.2.1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

查阅相关资料。

无制度和流程,或无安全记录,不得分。

1

3.3.1.2.2实验室进行生物安全分区并合理安排工作流程以避免交叉污染。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分区不合理,扣2分;无明确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标志,扣1分;工作流程不合理,扣1分。

4

3.3.1.2.3实验室根据工作人员的不同性质,按照行业规范,进行充分的个人防护。实验室制订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应急措施,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实验室设施、个人防护、警示标识不符合要求或未制定应急预案,不得分;无职业暴露处置登记及随访记录,扣1分。

2

3.3.1.2.4实验室制定针对不同情况的消毒措施,并保留各种消毒记录。定期监控各种消毒用品的有效性。

查阅相关资料。

无消毒记录,不得分;未定期监控各种消毒用品的有效性,扣1分。

2

3.3.1.2.5实验室废弃物、废水的处置符合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实验室废弃物、废水处理流程或登记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完善,扣1分。

2

3.3.1.2.6实验室建立微生物菌种、毒株管理规定,并安排专人管理。

查阅相关资料。

无微生物菌种、毒株管理规定与流程,或无样品收集、取用过程记录,或无相应的应急预案,或无专人管理,每项扣0.5分。

1

3.3.1.3由具备临床检验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检验质量控制活动,解释检查结果。(2分)

查阅相关资料。

资质不符合要求,每人扣0.4分;分子生物学实验室、HIV初筛实验室检验人员、大型生化分析仪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扣0.4分。无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结果解释工作,扣1分。

2

3.3.1.4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严格审核制度。(7分)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并抽查10份检验报告单。

未采用量值溯源、校准验证、能力验证、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进行质控,扣2分;未按照检验结果报告时间(临检常规项目≤30分钟,生化、免疫常规项目≤1个工作日出报告,微生物常规项目≤4个工作日)出具报告,每份扣0.5分;报告格式不规范,每份扣0.2分;检验报告单未经审核并执行双签字(急诊除外),每份扣0.5分。

7

3.3.1.5实验室与临床建立有效的沟通方式和途径,保证临床咨询及时受理与处理,为临床医师提供合理使用实验室信息的服务。(1分)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访谈1名相关人员并实地考查。

无实验室与临床有效咨询、沟通记录,不得分;沟通方式和途径不通畅,扣0.5分。

1

3.3.1.6成立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制定质量与安全管理计划和质量控制指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所有POCT项目均应开展室内质控和院内比对实验,并参加室间质评。(2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无管理小组,扣1分;未制定管理计划和质量控制指标,扣1分;无POCT项目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记录,每少一项扣0.5分;未对超出允许范围的项目及时进行校准和纠正,扣0.5分。

2



  (二)医学影像质量管理(3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3.3.2.1医学影像(放射、CT、MRI、超声、核素成像等)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提供24小时急诊影像服务。(9分)

3.3.2.1.1医学影像科通过医疗机构执业诊疗科目许可登记,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服务满足临床需要,提供24小时急诊影像服务。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不得分;X线影像、超声检查、CT不能提供24小时急诊(包括床边急诊)检查服务,每项扣1分。

4

3.3.2.1.2根据医院规模和任务配备医疗技术人员,人员梯队结构合理。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

医师、技术人员和护士配备与医院规模和任务不相符,每类扣1分;科主任不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扣0.5分;其他人员资质不合格,每人扣0.2分。

3

3.3.2.1.3科室有必要的紧急意外抢救药品器材,相关人员具备紧急抢救能力,有与临床科室紧急呼救与支援的机制与流程。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科室无紧急意外抢救预案,不得分;缺少必要的紧急意外抢救药品器材,扣1分;无与临床科室紧急呼救与支援的机制与流程,扣1分。

2

3.3.2.2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职责,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实行质量控制,定期进行图像质量评价。(9分)

3.3.2.2.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落实岗位职责,开展质量控制。

查阅相关资料,并访谈1名员工。

无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不得分;员工不知晓本岗位职责,扣1分;无质量控制记录,扣1分。

2

3.3.2.2.2定期校正放射诊疗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并符合有关标准与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定期校正和维护记录,扣1分;设备运行完好率<95%,扣1分。

2

3.3.2.2.3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图像质量评价活动。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开展,不得分。

2

3.3.2.2.4大型影像设备检查阳性率符合要求,有统计与分析记录。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大型X线设备检查阳性率<50%,CT、MRI检查阳性率<60%,医学影像诊断与手术后符合率<90%,每项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无分析,扣1分。

3

3.3.2.3提供规范的医学影像诊断报告,有审核制度,有疑难病例分析与读片制度和重点病例随访与反馈制度。(6分)

3.3.2.3.1医学影像诊断报告及时、规范,有审核制度与流程。

抽查近1年X线影像、超声检查、CT(MRI)各5份报告。

出具报告医师资质、报告时间、报告流程不符合要求,每份扣0.4分;未执行审核制度,每份扣0.4分。

4

3.3.2.3.2定期召开疑难病例分析与读片会。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记录。

未定期召开疑难病例分析与读片会,不得分。

2

3.3.2.4制定医学影像设备定期检测制度、环境保护、受检者防护、及工作人员职业健康防护等相关制度,遵照实施并记录。

(6分)

3.3.2.4.1制定医学影像设备定期检测、放射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医学影像科通过环境评估。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相关制度,或未通过环境评估,不得分。

2

3.3.2.4.2有受检者和工作人员防护措施。

实地考查。

无受检者防护措施,扣1分;无工作人员防护措施,扣1分。

2

3.3.2.4.3制定放射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查阅相关资料。

无应急预案,不得分;未开展演练,扣1分。

2



  四、其他科室质量管理(40分)

  (一)感染性疾病管理(1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3.4.1.1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健全传染病防治与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架构,完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1分)

查阅相关资料。

 

无传染病防治与医院感染管理职能部门,不得分;无相关制度、流程、岗位职责、诊疗规范,扣0.5分;未开展相关制度、规范培训,扣0.5分。

1

3.4.1.2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设置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成立重点传染病防治专家组。(3分)

3.4.1.2.1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其建筑规范、医疗设备和设施。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独立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不得分;布局不合理、三区划分不符合要求,扣1分;无独立的挂号收费室、候诊区、诊室、治疗室、隔离观察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或药柜)、专用卫生间、处置室和抢救室,每项扣0.5分。

1

3.4.1.2.2人员配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开展岗前培训及考核,成立重点传染病防治专家组。

查阅相关资料。

科主任不具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护士长不具备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每人扣0.5分;未进行岗前培训,不得分;无考核记录,扣0.3分。未成立专家组,,扣0.5分。

1.5

3.4.1.2.3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实行首诊负责制,及时报告疫情。

实地考查。

未落实门、急诊预检分诊制度,未执行“首诊负责制”,或报告疫情不及时,不得分;报告疫情不完整,扣0.3分。

0.5

3.4.1.3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废物。

(3分)

3.4.1.3.1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采取标准防护措施。

实地考查,并抽查2名医务人员。

消毒与防护用品不符合标准,不得分;人员防护措施不适宜,每人扣0.5分。

1

3.4.1.3.2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规范处理医疗废物。

实地考查。

无医疗废物(包括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不得分;各类医疗废物、污水处理不符合相关规范,每项扣1分。

2

3.4.1.4开展对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有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2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无报告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扣1分;无疫情报告部门和专职人员,不得分;未网络直报,不得分;未落实传染病报告责任奖惩制度,扣1分;传染病漏报、不及时、不完整,每项扣1分。

2

3.4.1.5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1分)

3.4.1.5.1定期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与传染病处置演练。

查阅近1年相关资料。

 

未定期开展培训,扣0.3分;无演练记录,扣0.2分。

0.5

3.4.1.5.2开展常见传染病及重大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和咨询。

未开展,不得分。

0.5



  (二)医院感染管理(3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3.4.2.1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控制活动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规章要求,并与医院功能和任务及临床工作相匹配。(3分)

3.4.2.1.1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查阅相关资料。

 

未设置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不得分;职责不明确,扣0.5分;感染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扣0.5分;未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扣0.5分。

1

3.4.2.1.2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在医疗服务中落实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查阅相关资料。

 

无相关规章制度,或评审前3年内有重大医院感染责任事件,不得分;未按照制度和流程落实监督检查并记录,扣1分;无持续改进措施,扣1分。

2

3.4.2.2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与教育。(1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现场考核2名人员。

未开展全员培训,不得分;不知晓相关知识,每人扣0.5分。

1

3.4.2.3按照《医院感染监测规范》,监测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与高危险因素,采用监控指标管理,控制并降低医院感染风险。(6分)

3.4.2.3.1医院感染专职人员和监测设施配备符合要求,开展目标性监测、全院综合性监测。

查阅相关资料。

专职人员或监测设施配备不符合规定,扣1分;医院感染监测不符合要求,扣0.5分;无监测记录与分析报告,扣0.5分。

2

3.4.2.3.2开展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与高危险因素的监测。重点部门(手术室、ICU、产房、供应室、内镜室、血透室、导管室等)分区、布局符合院感要求。对下呼吸道、手术部位、导尿管相关尿路、血管导管相关血流、皮肤软组织等主要部位感染有具体预防控制措施并实施。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实施对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与高危险因素的监测,不得分;对感染较高风险的科室与感染控制情况未进行风险评估,或未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扣1分;未制定主要部位院感预防控制措施并实施,每处扣0.5分。

2

3.4.2.3.3制定医院感染暴发报告流程与处置预案。

查阅相关资料。

无流程与处置预案,不得分;未按要求上报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扣1分。

2

3.4.2.4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实施依从性监管与改进活动。(3分)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并抽查2名医务人员。

无手卫生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记录,扣1分;手卫生设施种类、数量、安置的位置、手卫生用品等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洗手方法不正确,每人扣0.5分;院科两级未对手卫生规范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扣0.5分。

3

3.4.2.5制定多重耐药菌(MDR)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的规范与程序,实施监管与改进。(5分)

★3.4.2.5.1制定多重耐药菌(MDR)医院感染控制管理规范与程序,实施监管与改进。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规章制度和防控措施,或手卫生、隔离、无菌操作、保洁与环境消毒等多重耐药菌控制措施不合格,不得分;未实施监管或无改进,扣1分。

2

3.4.2.5.2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多重耐药菌管理合作机制。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无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对多种耐药菌管理定期联席会制度,不得分;无牵头部门或分工不明确,扣1分;微生物室未定期为临床提供耐药菌的趋势与抗菌药物敏感性报告,扣0.5分;未定期(至少半年一次)公布常见分离细菌菌株及其药敏情况,扣0.5分。

2

3.4.2.5.3开展预防多重耐药感染措施培训。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

1

3.4.2.6应用感染管理信息与指标,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3分)

3.4.2.6.1建立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组织,制定管理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

无管理组织与制度,不得分。

1

3.4.2.6.2建立细菌耐药监测及预警机制,各重点部门了解其前五位的医院感染病原微生物名称及耐药率。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1名重点部门(ICU、急诊、呼吸科等)医师。

无监测及预警机制,或无干预措施,不得分;医师对科室前五位的感染病原微生物及耐药率不知晓,扣1分;无临床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的微生物送检率年度统计分析,扣1分。

2

3.4.2.7消毒工作符合《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的要求;隔离工作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要求;医务人员能获得并正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管理符合要求。(6分)

3.4.2.7.1根据国家法规,结合医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全院和不同部门(如重症医学科、手术室、导管室、内镜室、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消毒供应中心、新生儿病房、产房等)的消毒与隔离制度,并落实到位。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全院及重点部门消毒与隔离制度,不得分;措施落实不到位,每项扣0.5分;未向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扣0.5分。

2

3.4.2.7.2医院消毒设备、设施与消毒剂符合相关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设备、设施、医用耗材、消毒隔离相关产品与消毒剂不符合消毒规范,每项扣1分。

2

3.4.2.7.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符合规范与标准的要求,有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的原始记录与报告。

查阅近1年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操作规范与标准,不得分;无监测原始记录与监测报告,每项扣1分。

2

3.4.2.8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监测医院感染危险因素、医院感染率及其变化趋势;根据医院感染风险、医院感染发病率和(或)患病率及其变化趋势改进诊疗流程;定期通报医院感染监测结果。(3分)

3.4.2.8.1建立医院感染监测指标体系,按照《医院感染监测规范》(WS/T312-2009)开展监测工作并记录,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定期(至少每季度)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讨论,对医院感染风险、医院感染率及其变化趋势提出预警和改进诊疗流程等建议。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开展监测工作,不得分;未定期(至少每季度)发布医院感染监测信息,扣1分;未提出改进建议,扣1分。

2

3.4.2.8.2按照要求上报医院感染监测信息。

查阅近1年相关资料。

未按照要求上报医院感染监测信息,不得分。

1



  五、病历(案)质量管理(15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3.5.1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设置病案科(室),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病案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工作,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与人员梯队。(2分)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设置病案科(室),不得分;无具备专门资质的人员负责病案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工作,不得分;未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扣1分。

2

3.5.2按规定保存病历资料,保证可获得性。(4分)

3.5.2.1对门、急诊患者至少保存包括患者姓名、就诊日期、科别等基本信息。为急诊留观患者建立病历。

实地考查。

未保存门、急诊患者基本信息,扣0.5分;急诊留观患者未建立病历,扣0.5分。

1

3.5.2.2每位住院患者有姓名索引系统,内容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或年龄)、身份证号。每位患者有唯一识别病案资料的病案号。

无姓名索引系统,扣1分;系统不完善,扣0.5分;病案号不唯一,扣1分。

2

3.5.2.3患者出院后,住院病历3个工作日内归档率≥90%,有未归档病历追踪记录。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3日病案归档率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0.5分;无未归档病历追踪记录,扣0.5分。

1

3.5.3建立病历书写质量的评估机制,定期提供质量评估报告。(6分)

3.5.3.1制定病历书写质控管理目标;新员工岗前病历书写培训覆盖100%,考核合格率100%;住院医师病历检查覆盖率100%;无丙级病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有丙级病历,不得分;各项指标,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0.5分。

2

3.5.3.2制定病历书写质控管理制度及记录。

查阅近1年相关资料。

无制度,不得分;无检查记录,扣0.5分。

1

3.5.3.3建立病历质量控制与评价组织,主管病案质控管理人员具备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有5年以上管理住院病人临床工作经历。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

无病历质量控制与评价组织,不得分;管理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

3.5.3.4制定病历书写质控管理持续改进措施。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主管部门未定期督导检查,扣1分;未定期对病历质量总结、分析、评价,提出整改措施,扣1分.

2

3.5.4采用国际疾病分类与代码(ICD-10)、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TCD)与手术操作分类(ICD-9-CM-3)对出院病案进行分类编码,建立科学的病案库管理体系,包括病案编号及示踪系统,出院病案信息的查询系统。(3分)

3.5.4.1病案编码人员资质符合要求。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

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0.5

3.5.4.2采用国际疾病分类与代码、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与手术操作分类对出院病案进行分类编码,提高编码质量。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并考核1名编码人员编码准确情况。

无信息系统支持疾病分类,扣0.5分;未按标准进行分类编码,扣0.5分;编码不准确,扣1分。

1.5

3.5.4.3建立出院病案信息的查询系统。

实地考查,并抽查近1年3份归档病历。

无出院病案信息查询系统,不得分;病案首页资料信息未全部录入查询系统,每少一项扣0.1分。

1


第四章 药事管理(3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4.1加强药剂管理,有效控制药品质量,保证用药安全。(9分)

4.1.1有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有固定的供应商,供药渠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列入“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目录”中的药品有适宜的储备,每年增减调整药品率≤5%。

查阅相关资料(如供应商资质档案、药品入库清单等)。

无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或供应商资质不全,不得分;无固定的供应商,或未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扣0.5分;药品储备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

4.1.2有药品效期管理相关制度与处理流程;有高危药品目录,各环节贮存的高危药品设置有统一警示标志。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并作明确标示。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药品效期管理相关制度与处理流程,扣1分;记录不完整,扣0.5分;无高危药品目录,扣1分;无统一警示标志,扣0.5分;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未分开放置或未作明确标示,扣0.5分。

2

4.1.3执行“特殊管理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到位。

无管理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每项扣0.2分;安全设施不到位,每处扣0.2分;“麻、精”药品未实行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扣1分。

2

4.1.4有存放于急诊科、病房急救室(车)、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制度与领用、补充流程,并落实。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3个科室(含急诊科、手术室)。

无制度和流程,不得分;未落实,每科扣1分。

2

4.1.5有病房不需要使用的药品办理退药的相关规定,对退药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质量并有记录。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无退药相关规定,不得分;退药无记录,扣0.5分。

1

4.1.6建立完善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有适宜的合理用药监控系统,与医院整体信息系统联网运行,能为处方审核提供技术支持。

实地考查。

无监控系统,不得分;未联网运行,扣0.5分;不能提供合理用药监控信息服务,扣0.5分。

1

4.2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开展处方点评,促进合理用药。(7分)

4.2.1医师处方签名或签章式样应留样备案,医师在处方和用药医嘱中的签字或签章与留样一致。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上年度处方10张。

未分别在医疗管理、药学部门留样备案,不得分;医师在处方和用药医嘱中的签字或签章与留样不一致,每张扣0.2分。

1

4.2.2医师按“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开具处方,药品品规与“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一致。处方书写规范完整,开具处方全部使用规定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处方用量和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开具符合规定。

抽查近1年50张西药处方(含麻、精药品处方20张),并抽查3份使用麻醉药的门诊病历。

不符合要求,每张处方扣0.2分,每份病历扣0.2分。

4

4.2.3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制定医院处方点评制度,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有处方点评实施细则和执行记录。定期对西药处方和病历进行点评,发布结果,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干预。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无制度,不得分;组织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扣0.5分;无处方点评实施细则和执行记录,扣0.5分;未定期进行点评或未发布结果,扣0.5分;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干预,扣0.5分。

2

4.3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要求,合理使用药品,并有监督机制。(10分)

★4.3.1药事管理组织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小组,人员结构合理、职责明确。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及考核。

查阅相关资料。

组织不健全,人员结构不合理、职责不明确,不得分;未开展培训和考核,不得分。

3

4.3.2医院将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合理用药情况纳入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指标。

未纳入考核指标,不得分。

1

4.3.3医院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20张抗菌药物处方。

无相关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扣0.5分;不符合要求,每张处方扣0.2分。

1

4.3.4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20%,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60%,Ⅰ类切口(手术时间≤2小时)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率≤30%。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每超过5个百分点,每项指标扣0.5分。

3

4.3.5医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向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药学部门按照目录进行采购。有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使用本院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查阅相关资料。

无抗菌药物采购目录或目录未备案,或无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相关制度与程序,不得分;未按照目录进行采购,每种扣0.5分。

2

4.4有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报告药物不良反应。(4分)

4.4.1制定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的制度与程序,按照规定报告药物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建立有效的药害事件调查、处理程序。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3份病历。

无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的制度与程序,或无不良反应报告记录,不得分;未按照规定上报不良反应,每例扣1分;无药害事件调查、处理程序,扣1分。

3

4.4.2有突发事件药事管理应急预案、本院的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药品目录,有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大规模调集应急药品的保障方案。

查阅相关资料。

无应急预案或救治药品目录或保障方案,不得分。

1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