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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三级中医肛肠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三级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中医肛肠医院)通用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三级中医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四章 药事管理(3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4.1加强药剂管理,有效控制药品质量,保证用药安全。(9分)

4.1.1有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有固定的供应商,供药渠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列入“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目录”中的药品有适宜的储备,每年增减调整药品率≤5%。

查阅相关资料(如供应商资质档案、药品入库清单等)。

无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或供应商资质不全,不得分;无固定的供应商,或未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扣0.5分;药品储备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

4.1.2有药品效期管理相关制度与处理流程;有高危药品目录,各环节贮存的高危药品设置有统一警示标志。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并作明确标示。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药品效期管理相关制度与处理流程,扣1分;记录不完整,扣0.5分;无高危药品目录,扣1分;无统一警示标志,扣0.5分;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未分开放置或未作明确标示,扣0.5分。

2

4.1.3执行“特殊管理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到位。

无管理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每项扣0.2分;安全设施不到位,每处扣0.2分;“麻、精”药品未实行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扣1分。

2

4.1.4有存放于急诊科、病房急救室(车)、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制度与领用、补充流程,并落实。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3个科室(含急诊科、手术室)。

无制度和流程,不得分;未落实,每科扣1分。

2

4.1.5有病房不需要使用的药品办理退药的相关规定,对退药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质量并有记录。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无退药相关规定,不得分;退药无记录,扣0.5分。

1

4.1.6建立完善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有适宜的合理用药监控系统,与医院整体信息系统联网运行,能为处方审核提供技术支持。

实地考查。

无监控系统,不得分;未联网运行,扣0.5分;不能提供合理用药监控信息服务,扣0.5分。

1

4.2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开展处方点评,促进合理用药。(7分)

4.2.1医师处方签名或签章式样应留样备案,医师在处方和用药医嘱中的签字或签章与留样一致。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上年度处方10张。

未分别在医疗管理、药学部门留样备案,不得分;医师在处方和用药医嘱中的签字或签章与留样不一致,每张扣0.2分。

1

4.2.2医师按“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开具处方,药品品规与“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一致。处方书写规范完整,开具处方全部使用规定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处方用量和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开具符合规定。

抽查近1年50张西药处方(含麻、精药品处方20张),并抽查3份使用麻醉药的门诊病历。

不符合要求,每张处方扣0.2分,每份病历扣0.2分。

4

4.2.3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制定医院处方点评制度,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有处方点评实施细则和执行记录。定期对西药处方和病历进行点评,发布结果,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干预。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无制度,不得分;组织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扣0.5分;无处方点评实施细则和执行记录,扣0.5分;未定期进行点评或未发布结果,扣0.5分;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干预,扣0.5分。

2

4.3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要求,合理使用药品,并有监督机制。(10分)

★4.3.1药事管理组织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小组,人员结构合理、职责明确。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及考核。

查阅相关资料。

组织不健全,人员结构不合理、职责不明确,不得分;未开展培训和考核,不得分。

3

4.3.2医院将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合理用药情况纳入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指标。

未纳入考核指标,不得分。

1

4.3.3医院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20张抗菌药物处方。

无相关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扣0.5分;不符合要求,每张处方扣0.2分。

1

4.3.4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20%,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60%,Ⅰ类切口(手术时间≤2小时)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率≤30%。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每超过5个百分点,每项指标扣0.5分。

3

4.3.5医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向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药学部门按照目录进行采购。有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使用本院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查阅相关资料。

无抗菌药物采购目录或目录未备案,或无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相关制度与程序,不得分;未按照目录进行采购,每种扣0.5分。

2

4.4有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报告药物不良反应。(4分)

4.4.1制定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的制度与程序,按照规定报告药物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建立有效的药害事件调查、处理程序。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3份病历。

无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的制度与程序,或无不良反应报告记录,不得分;未按照规定上报不良反应,每例扣1分;无药害事件调查、处理程序,扣1分。

3

4.4.2有突发事件药事管理应急预案、本院的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药品目录,有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大规模调集应急药品的保障方案。

查阅相关资料。

无应急预案或救治药品目录或保障方案,不得分。

1


第五章 护理质量管理(3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5.1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健全,实施护理人员分级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制护理措施。

(5分)

5.1.1有在院长(或副院长)领导下的护理组织管理体系,对护理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各层次护理管理岗位职责明确并实行考核。

查阅相关资料。

管理体系不健全,扣1分;未按照标准配置各层次护理管理岗位和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扣1分;未对各层次护理管理者进行考核,扣0.5分。

2

5.1.2逐步建立护理垂直管理体系,有相关工作方案。

查阅相关资料。

 

无逐步建立护理垂直管理体系的工作方案,不得分。

1

5.1.3实施护理人员分级管理,制定并落实分级护理岗位职责,护理人员知晓本岗位的职责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考核2名护士。

未实施分级管理或无岗位职责,不得分;护士不知晓本岗位职责,每人扣0.5分。

2

5.2护理人力资源配备与医院的功能和任务一致,有护理单元护理人员的配置原则,有紧急状态下调配护理人力资源的预案。(5分)

5.2.1有护理单元护理人员的配置依据和原则,依据护理人员能力、专业特点,合理配置护理人力资源,体现护理人员能力与病人危重程度相符的原则。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配置原则,或每位护理人员平均负责病人数>8人,不得分;护理人员能力与病人危重程度不相符,扣1分。

2

5.2.2有各级护理管理部门紧急护理人力资源调配的规定,有执行方案。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无各级护理管理部门紧急护理人力资源调配的规定,或无执行方案,不得分。

1

5.2.3对护理人力资源实行人力调配,有为实行弹性护理人力资源调配的人员储备,有保障实施弹性人力资源调配的实施方案,落实到位。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无人员储备,扣1分;无实施方案,扣1分;统一调配不到位,扣1分。

2

5.3根据分级护理的原则和要求实施护理措施,有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并定期评估。(7分)

5.3.1制定符合医院实际的分级护理制度,护理人员掌握分级护理的内容。

查阅相关资料,并考核2名护士。

无分级护理制度,不得分;不掌握分级护理内容,每人扣1分.

4

5.3.2科室对分级护理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查阅近1年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进行定期检查或无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全面,扣1分。

2

5.3.3主管部门对分级护理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价、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

未定期检查、评价、分析记录,不得分;少于每月1次,扣0.5分。

1

5.4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为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基础护理和专业技术服务,优质护理服务落实到位。(9分)

★5.4.1医院有优质护理服务规划、目标及实施方案,有推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保障制度和措施及考评激励机制。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无规划目标及实施方案,或无保障制度和措施及考评激励机制,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分。

2

5.4.2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50%。

查阅相关材料,并实地考查。

<50%,不得分。

1

5.4.3根据“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工作模式,制定实施方案,体现护理人员工作中的责任制,护理人员掌握相关的知识,并结合患者实际情况实施护理。

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考核3名护士。

无实施方案,不得分;护理人员未掌握相关的知识,未结合患者实际情况实施护理,每人扣1分。

 

3

5.4.4有危重患者护理常规,护理措施到位,安全措施有效,记录规范。

查阅相关资料,并查看1名危重患者护理情况。

无常规,不得分;护理措施不到位、记录不完整,扣0.5分。

1

5.4.5护士掌握基本护理技术(如静脉输液、口腔护理、测量血压、吸氧等)。

现场考核2名护士。

不符合要求,每人扣1分。

 

2

5.5有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室)护理质量管理标准与监测措施。(4分)

5.5.1建立手术室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操作常规,有考核及记录。

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考查。

无制度、岗位职责及操作常规,不得分;未进行考核,扣0.5分;记录不完整,扣0.5分。

1

5.5.2.手术室护士与手术间之比达到3∶1。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

手术室护士与手术间之比未达到3∶1,不得分。

1

5.5.3消毒供应中心(室)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有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符合追溯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

无相关制度不得分;不符合追溯要求,扣0.5分。

 

1

5.5.4护理部有对特殊护理单元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查阅近1年相关资料。

无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完整,扣0.5分。

1


第六章 医院管理(3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6.1依法开展执业活动。

(5分)

 

6.1.1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执业,按照规定申请医疗机构年度校验。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院改变名称、场所、法人、诊疗科目、床位,未能及时完成变更登记,或实际提供服务的诊疗项目与登记的内容不一致,或未经年度校验,不得分。

1

★6.1.2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

查阅相关资料。

未根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或开展的诊疗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或无医疗技术准入及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或评审周期发生群体性、组织性违规违纪事件或一级主责以上医疗事故,不得分。

2

★6.1.3由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超范围执业。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抽查5名专业技术人员资料进行现场核准。

未制定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或发现违规执业、超范围执业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不得分;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资料不完整,扣1分;实习生、研究生、进修生执业管理资料不完整,扣1分。

2

6.2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满足医院管理、临床医疗和服务需要。(5分)

6.2.1医院将信息化建设列入医院建设的总体目标,并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抽查计划中2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未制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0.5分。

1

6.2.2成立院长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有负责信息管理的专职机构,建立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机制,有与信息化建设配套的相关管理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

未成立领导小组,扣0.3分;领导小组未定期召开信息化建设会议,扣0.3分;无信息管理专职机构或专人负责,扣0.3分;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扣0.3分;未建立协调机制,扣0.3分。

1

6.2.3医院信息系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有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MIS)和医院资源管理信息系统(HRP)以及相关子系统(如办公信息管理、患者咨询服务、自助服务等)为医院管理提供全面支撑,满足医院管理需求。有临床信息系统(CIS),建立基于电子病历(EMR)的医院信息平台。按要求使用相关财务软件,实现会计电算化。

实地考查。

 

信息化建设不符合标准和规范,扣1分;无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或无医院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以及相关子系统、或无临床信息系统(CIS),扣0.5分;未建立基于电子病历(EMR)的医院信息平台,扣1分;未实现会计电算化,扣0.5分。

2

6.2.4实施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实行信息系统操作权限分级管理,保障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患者隐私。加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制定信息系统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扣0.3分;未实行权限分级管理,扣0.3分;无安全监管记录,扣0.3分;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措施未落实,扣0.3分;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相关记录,扣0.3分。

1

6.3加强财务与价格管理,规范医院经济运行。(7分)

6.3.1建立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

未建立决策机制和程序,不得分;未制定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扣1分。

2

6.3.2实行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未制定成本核算制度、实施方案和流程,不得分;未设置专职成本核算员,扣0.3分;未建立科室成本核算,扣0.3分。

1

6.3.3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完善医药收费复核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建立价格公示制度,扣1分;价格公示未及时更新,扣0.5分;未建立医院内部医药价格监管规范,扣0.5分;无价格监管自查记录,扣0.5分;无收费投诉记录,扣0.5分。

1.5

6.3.4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药品、高值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和相关价格政策。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抽查药品和高值耗材招标采购的审批资料。

未制定药品及高值耗材采购制度和流程,不得分;审批程序不规范,每种扣0.5分;无主管部门对招标采购进行全程管理,扣0.5分。

1

6.3.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关于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和绩效考评。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无医院预算管理制度,不得分;无预算制度执行情况监管记录,扣0.3分;无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扣0.3分。

1

6.3.6 医院制定财务人员培养计划,按照规定设立总会计师。

查阅相关资料。

无财务人员培养计划,不得分;未按照规定设立总会计师,扣0.3分。

0.5

6.4成立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建立并完善医学装备管理制度。(7分)

6.4.1成立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制定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和设备论证、采购、使用、保养、维修、资产处置制度与措施。

查阅相关资料,抽查2份评审周期内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计划、论证和审批程序的相关资料;抽查2个重点科室重点设备的保养维修记录。

未成立医学装备管理部门,扣1分;未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扣0.5分;无管理部门会议记录,扣0.5分;抽查设备相关资料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

2

6.4.2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优先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的医疗设备;建立大型设备使用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抽查2种大型设备(CT、MRI、X光机、超声诊断仪等)的设备档案、装备许可证和使用人员资质的相关资料。

未制定医学装备购置论证相关制度与决策程序,扣0.5分;未建立医学装备档案管理制度与完整的档案资料,扣0.5分;无大型设备单机成本核算资料,扣0.5分;使用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扣0.3分。

1

6.4.3建立医院保障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的制度与规范,建立全院应急调配机制。

查阅相关资料。

未制定保障设备的管理制度与规范,不得分;主管部门未对医学装备实行统一的保障管理,扣0.5分;未建立全院应急调配机制,扣0.5分。

1

★6.4.4急救、生命支持系统仪器设备始终保持在待用状态。

实地考查。

急救、生命支持系统仪器设备未保持在待用状态,或无急救、生命支持类装备监管记录,不得分。

2

6.4.5加强医用高值耗材(包括植入类耗材)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和低值耗材的采购记录、溯源管理、储存、档案管理、销毁记录、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的管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制定管理制度与程序,扣0.5分;无采购记录、使用记录、监督检查记录,扣0.5分;未制定相关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与程序,扣0.5分;无监管情况与不良事件的分析报告,扣0.5分。

1

6.5实行院务公开,积极开展医院社会评价。(6分)

6.5.1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报批与公示,由职工监督。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不得分;未按管理权限和规定报批与公示,不得分。

2

6.5.2按照《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院向社会及患者公开信息。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制定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与程序,扣0.5分;无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扣0.5分;未公开信息,扣0.5分。

1

6.5.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医院内部开展院务公开工作。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开展院务公开工作,不得分;院务公开内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无院务公开投诉信箱,扣0.5分。

1

6.5.4动员广大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力,积极参与院务公开。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无职工参与院务公开,不得分;无院务公开的相关记录,扣0.5分;无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的资料,扣0.5分。

1

6.5.5按照患者就医服务流程,制定医院社会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实施社会评价活动。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制定患者满意度期测评指标体系,或未开展患者满意度测评,不得分;未定期开展(至少每年一次),扣0.5分;未对社会评价活动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或无改进措施,扣0.5分。

1



  附件3
三级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中医肛肠医院)
通用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

  总体说明:
  一、本细则所有指标均为必查指标,适用于所有三级公立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和中医肛肠医院,下同),民营中医专科医院参照执行。
  二、本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以标示),具备否决作用。
  三、本细则各指标评分只在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四、本细则所指重点专科为专科的重点二级分科,检查评估临床科室建设部分时从抽取的两个专科重点二级分科之外的其他临床科室中随机抽取。

第一部分 中医药服务功能(700分)

第一章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35分)



评审指标

评审方法

评审细则

分值

1.1依据功能与任务,确定医院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院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发展目标,重在提高中医临床疗效。(4分)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

 

医院未确定发展战略或未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发展规划未体现以中医为主方向,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资料,扣2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5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5分)。

4

1.2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年度定期评价。(12分)

1.2.1医院年度工作计划能够体现医院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医院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计划中无具体措施,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资料,扣2分。

3

1.2.2有发展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学科和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和明确的资金投入。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无具体措施,每项扣1分;无资金投入,每项扣1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3分)。

3

1.2.3医院对影响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关键问题有系统的调研分析(至少每年一次),并制订针对性措施。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

未定期开展调研分析或无针对性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5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5分)。

3

1.2.4医院对中医药特色指标(包括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比例、中药人员占药学人员比例、中药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中药饮片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中药制剂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占门诊人次的比例等)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进行考核、分析。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定期进行考核、分析,不得分;分析不具体,扣1.5分。

3

1.3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引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考核和奖惩激励制度,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作为重要指标。

(12分)

1.3.1医院制定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鼓励和考核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并访谈有关人员。

未制定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鼓励和考核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如制度不系统,分散在各种相关制度中),扣2分;已制定,未实施,扣1分。

3

★1.3.2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无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指标,不得分;已建立,未实施,扣3分。

6

1.3.3医院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情况的考核结果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

未实行绩效工资管理,或考核结果未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不得分。

3

1.4积极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7分)

1.4.1将对口支援、帮扶、协作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相关鼓励措施。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未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扣1分;未纳入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扣1分;无确定的对口支援、帮扶、协作单位,扣1分;无鼓励措施,扣1分。

4

1.4.2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人员交流等中医对口支援、帮扶、协作工作。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访谈有关人员。

未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帮扶、协作工作,不得分;未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扣1.5分;未开展人员交流工作,扣1.5分,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5分)。

3


第二章 队伍建设(11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2.1.严格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人员配备的相关要求。(60 分)

★2.1.1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60%。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

10

2.1.2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60%,临床科室(口腔科、麻醉科除外)不得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查阅评审前3年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60%,但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得分。

5

2.1.3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60%(针灸、推拿或按摩、康复医院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50%)。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

6

2.1.4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100学时)的比例≥70%。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

6

2.1.5每个临床科室中(口腔科、麻醉科除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人数比例≥60%。

每个临床科室不符合要求,扣1分。

7

2.1.6院级领导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60%。

每低于标准10个百分点,扣1分。

4

2.1.7医院院领导和医务、护理、药剂、教学、科研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经过省级以上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院长应经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科主任经过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

查阅上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院长不符合要求,扣2分;其他每人不不符合要求,扣1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0.5分)。

7

2.1.8医院医务、护理、科研、教育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包括正、副职负责人)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60%。

查阅上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1分。

5

2.1.9临床科室负责人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的比例≥60%。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

5

2.1.10临床科室负责人(口腔科、麻醉科除外)中应有具备高级中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经过西学中培训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

不符合要求,每个科室扣1分。

5

2.2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16分)

2.2.1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或在医院中长期规划中有相关内容。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1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无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或医院中长期规划中无相关内容,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2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1分)。

3

2.2.2医院年度工作计划中有优化中医药人员结构、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并落实。

查阅上年度工作计划,并抽查1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年度工作计划中无相关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3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1分)。

5

2.2.3医院有重点专科(专病、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并组织实施。

查阅相关资料,并访谈相关人员。

无选拔与激励机制,不得分;未组织实施,扣2分。

3

2.2.4开展师承教育,制定师承教育计划和具体措施。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

未制定师承教育计划和具体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3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1分)。

5

2.3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与培训。(34分)

2.3.1根据《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要求,开展以中医药知识与技能为主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查阅相关资料。

未定期考核,不得分;业务水平测评不以中医内容为主,扣4分。

7

2.3.2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抽查3名医师的培训档案。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按计划和要求培训,每人扣2分。

5

2.3.3开展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三基”培训。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按计划和要求培训,每人扣2分。

5

2.3.4每年承担省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1项;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的比例达到100%。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未承担省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扣2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的比例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1分。

5

2.3.5开展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考核。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考核临床科室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5人。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考核,扣4分;现场考核不符合要求,每人扣2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1分)。

7

2.3.6建立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考评记录完整。

抽查3名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技术考评档案。

未建立个人技术考评档案或考评无中医药内容,每人扣2分。

5


第三章 临床科室建设(185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3.1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科室命名规范。(21分)

3.1.1本专科二级分科≥6个,医技科室≥5个(药学部、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或血库、营养科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等)。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每少1个科室,不得分。

8

★3.1.2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规定,不得有神经科(中心)、神经内科(中心)、消化科(中心)、风湿免疫科(中心)、免疫科(中心)、泌尿科(中心)等名称。

实地考查。

医院名称不规范,不得分;科室名称不规范,每1科室扣4分。

10

3.1.3 医院不得张挂不符合规定的荣誉称号。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

3.2.按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28分)

 

3.2.1门诊、病房的设置、设施符合相关要求。

实地考查。

门诊、病房设置与设施不符合要求,每个区域扣3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个区域最少扣1分)。

6

3.2.2人员结构合理,科室主任、护士长、学术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学术继承人配备满足科室建设与管理的需要。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

不符合要求,每人扣1分。

4

3.2.3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的数量未达到要求,每少1项,扣0.5分。

5

3.2.4上级医师正确指导下级医师进行中医药诊治工作。

抽查本年度5份归档病历。

查房记录中无上级医师辨证分析与治疗法则、处方、用药要点讲解记录,每份病历扣0.5分;对下级医师的诊疗缺陷未及时纠正,每份病历扣0.5分。

5

3.2.5及时开展病例讨论,提高中医诊治急危重症、疑难病的水平。

抽查5份讨论病例。

未开展病例讨论,不得分;病例讨论中无中医内容,每例扣1分。

5

3.2.6三级医师的专科继续教育达到相关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访谈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以上医师各1人。

未按要求开展继续教育,每人扣1分。

3

3.3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制定并实施本科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对中医优势病种的疗效及中医药特色进行年度分析、总结和评估,并制定改进措施。(24分)

 

★3.3.1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科室制定至少2个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和特色,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

查阅2个病种诊疗方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无中医诊疗方案,不得分;每少1个病种诊疗方案,扣3分;诊疗方案基本要素(中西医病名、诊断、治疗、难点分析、疗效评价等)不全,每少1个要素,每个病种扣0.5分;未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每个病种扣2分;未体现本科临床实际和特色,每个病种扣1分。

6

3.3.2医师掌握本专科诊疗方案。

现场访谈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科室负责人1名),每人访谈1个优势病种,共访谈2个病种。

科室负责人未掌握本科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扣4分;其他医师未掌握,扣2分,掌握不全面,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0.5分)。

6

3.3.3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

抽查2份运行或归档病历(原则上每个病种1份)。

未执行本科诊疗方案,每份病历扣3分,部分执行,酌情扣分(每份病历最少扣1分)。

6

3.3.4每年对诊疗方案实施情况及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疗效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对中医优势病种的疗效与特色进行定期分析、总结和评估,每个病种扣2分,总结、分析、评估不到位,酌情扣分(每个病种最少扣0.5分);未对诊疗方案进行优化,每个病种扣1分,优化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每个病种最少扣0.5分)。

6

3.4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定期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20分)

3.4.1实施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并制定实施方案。

查阅1个病种的相关资料。

未制定本科室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实施方案,不得分。

4

3.4.2医师掌握本专科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

现场访谈3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科室负责人1名)。

科室负责人未掌握本科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扣4分;其他医师未掌握,每人扣2分,掌握不全面,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0.5分)。

8

3.4.3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

抽查3份运行或归档病历。

无临床路径表单,每份病历扣1分;未执行临床路径或诊疗方案,每份病历扣1分。

5

3.4.4每年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完善和改进路径标准的建议。

查阅近一年相关资料。

未对临床路径的实施情况定期检查分析,不得分;未提出改进措施,扣1分。

3

3.5严格执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符合相关规定。(23分)

3.5.1入院记录四诊资料完整。

抽查近1年10份归档病历。

四诊资料不完整,每份病历扣0.5分。

4

3.5.2首次病程记录体现理法方药一致性。

理法方药不一致,每份病历扣0.5分。

4

3.5.3病程记录体现理法方药一致性。

理法方药不一致,每份病历扣0.5分。

5

3.5.4中医方药记录格式及书写符合《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

中医方药记录格式及书写不符合要求,每份病历扣0.5分。

3

3.5.5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符合《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

抽查近1年20张门诊饮片处方。

处方格式及书写不符合要求,每张处方扣0.2分。

3

3.5.6电子病历管理符合《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

实地考查,并抽查3份住院电子病历。

未实施中医电子病历,不得分;电子病历系统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最多扣3分);无电子病历管理部门,扣2分;未配备专职人员扣2分;电子病历内容不符合要求,每份病历扣1分。

4

3.6严格执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10分)

3.6.1辨证使用中成药(含中药注射剂)。

抽查近1年10份归档病历。

使用中成药无记录、未辨证或辨证不正确,每份病历扣0.5分。

4

3.6.2门诊用药合理配伍,符合联合用药原则。

抽查近1年20张中成药处方。

无病名诊断、证候诊断,用药不合理(不合理配伍,不符合联合用药原则),每张处方扣0.2分。

4

3.6.3门诊中成药使用剂量、用法正确。

剂量、用法错误,每张处方扣0.1分。

2

3.7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掌握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对本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和急危重症中西医诊断与鉴别诊断的准确性不断提高。(9分)

 

现场考核3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科室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各1名)。

科室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未掌握诊断或鉴别诊断、中医诊疗技术、方剂,每项扣3分;其他医师未掌握,每人每项扣2分。

9

3.8按有关要求,合理配置、应用中医诊疗设备。(10分)

查阅设备清单,并抽查3种设备使用情况(分属于3个科室,每个科室抽1种)。

中医诊疗设备配置未达8类,每少一类,扣2分;未达25种,每少一种,扣1分;设备未使用,每种扣2分。

10

3.9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和中医综合治疗。(20分)

3.9.1开展中医医疗技术项目≥40种。

查阅本年度中医医疗技术项目清单。

每少1项,扣1分。

10

★3.9.2采用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10%(针灸、推拿或按摩、康复医院采用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70%)。

查阅上年度医院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等以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为主的科室的门诊人次。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0.5分。

5

3.9.3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室的科室数不低于开设病房的临床科室总数的60%,门诊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区(针灸、推拿或按摩、康复医院不查此项,分值调至3.9.2)。

实地考查,并抽查3个病区。

未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室,每个病区扣2分;门诊未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区,扣2分。

5

3.10研制和使用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门诊中药处方数、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处方数占门诊处方总数及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处方数与门诊人次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20分)

 

3.10.1常年应用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15种(康复医院医疗机构中药制剂≥10种;针灸、推拿或按摩医院医疗机构中药制剂≥5种)。

查阅上年度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入出库单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许可证。

无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不得分;制剂每少1种,扣1分;有制剂但未生产,每种扣0.5分(最多扣3分)。

5

★3.10.2门诊处方中,中药(饮片、中成药、医院制剂)处方比例≥60%;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40%(针灸、推拿或按摩、康复、眼科医院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20%)。

查阅上年度的统计资料,并抽查核实。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每个指标扣1分。

10

3.10.3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处方数占门诊人次的比例≥60%。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0.5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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