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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顺陵南门乳阙遗址保护展示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顺陵南门乳阙遗址保护展示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535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顺陵南门乳阙遗址保护展示设计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12〕9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一的设计思路和你局意见。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应结合顺陵整体保护和展示需要,统筹考虑南门乳阙遗址展示工作,在系统分析考古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坚持真实性和最小干预原则,保证南门乳阙遗址展示项目与顺陵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相协调。
  (二)进一步细化覆土展示和地面散水标识方案,乳阙本体覆土应尽量保持现有乳阙形制和坡度;乳阙夯土外围不宜采用青砖包砌条石方式。
  (三)遗址外侧修砌5米宽青砖地面隔离带,易造成误导,建议改为草地隔离带。
  (四)进一步规范文字、图纸。
  三、请你局指导方案设计单位联合专业考古研究单位,依据上述意见对方案做必要的修改和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报我局备案。施工前应开展必要考古工作,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业考古人员参加,加强工程监管,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人员、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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