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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艺术司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评剧艺术节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化部艺术司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评剧艺术节有关事项的通知
(艺戏函[2012]33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文化厅(局):
  为进一步推动评剧艺术创作,展示评剧艺术的繁荣发展,文化部艺术司、河北省文化厅、唐山市人民政府将于2012年9月6日至15日在河北省唐山市共同举办第八届中国评剧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剧目申报要求:
  (一) 2010年9月第七届中国评剧艺术节以后创作的新剧目和具有鲜明创新意识、经过整理和改编的传统剧目均可申报参加本届评剧艺术节。
  申报剧目需报送剧本5份、录像光盘2份。
  (二)申报表(见附件)由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填写并加盖公章。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15日。
  二、文化部艺术司协助河北省文化厅、唐山市人民政府进行剧目初选,7月底之前将入选剧目通知各地。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西山道7号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邮编:063000。
  联系人及电话:袁书斌13831541486、武君15033339775、王健15230584925;
  办公室电话:0315-2801564、2801265(传真)。
  特此通知。

  附件:第八届中国评剧艺术节剧目申报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附件:
  第八届中国评剧艺术节剧目申报推荐表

剧  名

 

演出单位

 

编  剧

 

导  演

 

主  演

 

作  曲

 

舞美设计

 

首演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剧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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