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印发《“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社文发〔201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工作指导,提高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文化部制定了《“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工作扎实推进、持续有效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工作实施细则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
“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精神,加大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和帮扶力度,推动“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简称“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工作深入持久有效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和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要求,以满足边疆民族地区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基本任务,以加强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供给和队伍建设为重点目标,进一步发挥文化志愿服务在支持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志愿参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动员全国文化系统,引导社会各界力量,面向边疆民族地区积极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渗透到工作全过程。
(二)需求导向、项目带动。根据边疆民族地区群众文化需求和基层文化建设需要,精心策划实施文化志愿服务项目,确保供需有效对接。通过实施项目推动各民族文化交流,带动边疆民族地区文化艺术繁荣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
(三)深度服务、注重实效。重点围绕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内容建设,坚持“走进去”和“请出来”相结合,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切实增强服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