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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商贸流通业部分行业统计报表的通知

  程度

14

连锁企业数

      

15

连锁企业门店数

      

16

连锁企业营业额

万元

      

贡献度

17

应交税金

万元

      

18

工资总额

万元

      
          

  填报单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              (报送周期:年报)

  指标解释

  人像摄影业:指以人为对象,以摄影的形式,在照片上用鲜明突出的形象描绘和表现被摄者相貌和神态的行业,包括商业人像、纪实人像、创意人像和人体摄影等拍摄服务及相关配套服务。

  12.会展业统计表
  201 年
  填报单位:   表号:   制表机关:商务部

指标类型

序号

基本指标

计量单位

合计

规模以上企业

规模以下企业

本年

上年

本年

上年

本年

上年

规模

1

展览企业数量

 

 

 

 

 

 

2

展览会面积

平方米

 

 

 

 

 

 

3

展会数量

 

 

 

 

 

 

4

展馆数量

 

 

 

 

 

 

5

可供展览的展馆面积

平方米

 

 

 

 

 

 

6

展览企业从业人数

 

 

 

 

 

 

效益

7

展馆经营收入

万元

 

 

 

 

 

 

8

展会经营收入

万元

 

 

 

 

 

 

9

三项费用(营业、管理、财务)合计

万元

 

 

 

 

 

 

贡献度

10

展馆工资总额

万元

 

 

 

 

 

 

11

展会工资总额

万元

 

 

 

 

 

 


  填报单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       (报送周期:年报)

  指标解释

  会展业:即会议及展览服务业,指从事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而举办的展览和会议等活动的行业。
  展馆:举办展览会活动的固定场所即为展览场馆。其名称可以是会展中心、展览中心、博览中心、展览馆等;也包括在科技馆、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会议中心、酒店等场所范围内专门开辟且固定用于展览活动的场所。
  展览会面积:指一个展览会的实际布展面积的总和。
  展馆经营收入:指全年展馆通过租赁方式所得的收入。不包括出租写字楼的收入。
  展会经营收入:主要包括展会主、承办单位收取参展商的参展费和展会的销售收入。
  会展企业从业人数:指本区域内全部会展业企业(单位)上年末从业人员总和。

  13.直销行业统计表
  201 年1- 月
  填报单位:   表号:   制表机关:商务部

指标类型

序号

基本指标

计量单位

本月

上年同期

1- 月

上年同期

规模

1

法人企业数量

    

2

法人企业直销从业人数

    

 其中:直销员人数

    

    直销培训员人数

    

3

企业直销销售额

万元

    

 按直销产品类别分

 

    

  其中:化妆品

万元

    

     保健品

万元

    

     保健用品

万元

    

     保健器材

万元

    

     小型厨具

万元

    

贡献度

4

应交税金

万元

    

5

工资总额

万元

    

  填报单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    (报送周期:月报)

  指标解释

  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直销培训员: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条件,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和拟招募的直销员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直销基础知识等各种培训活动的直销企业正式员工。
  直销产品:直销企业通过直销方式销售的产品,根据商务部、工商总局公告2005年第72号规定,直销产品包括:化妆品(包括个人护理品、美容美发产品)、保健食品(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保洁用品(个人卫生用品及生活用清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五类。

  14.生产资料批发业统计表
  201 年
  填报单位:   表号:   制表机关:商务部

指标类型

序号

基本指标

计量单位

合计

大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

本年

上年

本年

上年

本年

上年

规模

1

法人企业数量

 

 

 

 

 

 

2

法人企业从业人数

 

     

3

法人企业商品销售额

万元

 

     

4

个体户数量

 

     

5

个体户从业人数

 

     

6

个体户商品销售额

万元

 

     

效益

7

资产总计

万元

 

   

-

-

 其中:流动资产合计

万元

 

   

-

-

    固定资产合计

万元

 

   

-

-

8

负债合计

万元

 

   

-

-

9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

-

10

主营业务利润

万元

 

   

-

-

11

其他业务收入

万元

 

   

-

-

12

三项费用(营业、管理和财务)合计

万元

 

   

-

-

13

营业利润

万元

 

   

-

-

14

利润总额

万元

 

   

-

-

现代化程度

15

电子商务交易额

万元

 

     

贡献度

16

应交税金

万元

 

     

17

工资总额

万元

 

     

  填报单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        (报送周期:年报)

  指标解释

  生产资料:也称作生产手段,即劳动者进行生产时所需要使用的资源或工具。本表所指生产资料具体包括煤炭及制品类、石油及制品类、黑色金属材料类、有色金属材料类、化工材料及制品类、建筑材料类、木材及制品类、机电产品及设备类、汽车类、再生资源类、农业生产资料类、其他类等生产资料。
  生产资料批发业:是指从事向批发、零售单位及其他企业、事业、机关批量销售生产资料活动的行业,以及从事进出口贸易和贸易经纪与代理活动的行业。批发商可以对所批发的货物拥有所有权,并以本单位、公司的名义进行交易活动;也可以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而以中介身份做代理销售商;还包括各类商品批发市场中固定摊位的批发活动。
  法人企业: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定合同;(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从业人数:生产资料批发业从业人数,是指从事生产资料批发业、取得工资或其它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商品销售额:指售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资料商品的金额以及出口生产资料商品的金额 (含增值税)。本表所指生产资料商品销售额具体包括:
  (1) 售予国民经济各行业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商品;
  (2) 售予批发和零售业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
  (3) 对国(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
  (4) 通过批发形式售予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商品。
  商品销售总额不包括:
  (1)未通过买卖行为付出的商品,如随机构变动移交给其他企业单位的商品、借出的商品、归还受其他单位委托代保管的商品、付出的加工原料和赠送给其他单位的样品等;
  (2)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3)购货退回的商品;
  (4)商品损耗和损失;
  (5)出售本单位自用的废旧物资。
  资产总计: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流动资产合计:指企业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生产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合计。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固定资产合计: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该指标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和发展速度的综合性指标,又是观察工程进度和考核投资效果的重要依据。
  负债合计:指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偿还形式包括货币、资产或提供劳务。
  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额。
  其它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等特点。
  三项费用合计:指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即“损益表”中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项费用之和。
  营业利润:指企业从事生产资料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利润,即主营业务利润加其它业务利润扣除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电子商务交易额:指报告期内借助网络订单而销售的商品和服务总额。借助网络订单指通过网络接受订单。付款可以是网上,也可以是网下进行。
  纳税总额:指生产资料批发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各种税收的总和。
  工资总额:指企业应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全部工资,它反映企业本期累计应付的工资总额,而不是会计“应付工资”科目的余额。

  15.药品流通行业统计表
  201 年 季
  填报单位:   表号:   制表机关:商务部

指标类型

统计对象

序号

基本指标

计量单位

本季

上年同期

规模

直报法人药品流通企业

1

法人企业数量

 

 

2

法人企业从业人数

 

 

3

法人企业购进额

万元

 

 

4

法人企业销售额

万元

 

 

(1)按销售对象分

 

 

 

个人

万元

 

 

零售药店

万元

 

 

医疗机构

万元

 

 

批发

万元

 

 

(2)按销售类别分

 

 

 

药品

万元

 

 

中成药

万元

 

 

中药材

万元

 

 

玻璃仪器

万元

 

 

医疗器械

万元

 

 

化学试剂

万元

 

 

其他

万元

 

 

5

法人企业库存额

万元

 

 

效益

直报法人药品流通企业

6

资产总计

万元

 

 

其中:流动资产合计

万元

 

 

固定资产合计

万元

 

 

7

负债合计

万元

 

 

指标类型

统计对象

序号

基本指标

计量单位

本季

上年同期

效益

直报法人药品流通企业

8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9

其他业务收入

万元

 

 

10

三项费用(营业、管理、财务)合计

万元

 

 

11

营业利润

万元

 

 

12

利润总额

万元

 

 

现代化程度

电子商务

13

电子商务交易额

万元

 

 

物流情况

14

物流费用

万元

 

 

15

配送金额

万元

 

 

16

信息系统建设投入

万元

 

 

贡献度

 

17

应交税金

万元

 

 


  填报单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 (报送周期:季报)
  备注:购进、销售及库存额含各省(区、市)所补充非直报企业数据。法人企业数量、法人企业从业人数、现代化程度指标报送周期为年报。

  指标解释

  商品销售额:系统内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非典型批发和零售企业各类商品的销售总和。各类商品主要包括药品类、医疗器械类、化学试剂类、玻璃仪器类、中药材类、中成药类和其他类;销售对象主要包括对批发的销售、对医疗终端的销售、对零售终端的销售和对居民的销售。
  直报法人药品流通企业:参与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系统信息直报的法人药品流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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