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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各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各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教财[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确保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现就切实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各项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多种措施并举,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1.深入开展宣传工作,确保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各地、各高校要积极把握招生录取和新生入学两个时间节点,继续深入开展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尤其是偏远地区,决不留死角。要采取多种形式,使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深入每一名新生心中,消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长的后顾之忧。各高校在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必须一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务必做到人手一册。各地、各高校要正确引导各类媒体开展正面宣传,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动向,发现问题迅速核查、妥善处理。

  2.解决特困生交通费,帮助所有新生按时报到。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2012年在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提供一次性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用。各地、各高校要尽早了解和掌握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开展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的排查、认定工作,利用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等途径,积极采取措施为入学交通费有困难的新生提供适当补助,帮助其按时到校报到。

  3.确保“绿色通道”畅通,给予新生更多人文关怀。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绿色通道”工作的领导和组织,高校主管校领导要亲自抓,校内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在新生报到现场一律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区域,保证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入学。要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给予更多人文关怀,引导他们正确面对困难,消除自卑心理,安心开始新的学习和生活。

  4.畅通反映渠道,妥善答复和解决问题。各地、各高校要畅通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做好有关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的受理工作,对投诉的问题迅速核查处理。对于影响面大、敏感程度高的投诉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2012年8月15日至9月15日,我部将继续开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各地、各高校也要做出相应工作安排。请各省级教育部门和各部属高校于8月10日前,将本地(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号码和开通时间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邓锟,010-66096990,传真:010-66092141)。

  二、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努力实现“应助尽助”目标

  1.足额安排和及时发放资助经费。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足额安排各项资助经费,及时将资助经费预算下达到所属高校。各地在分配资助性经费时,要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较高的高校适当倾斜;在分配奖励性经费时,要向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适当倾斜。各高校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提而不支、多提少支或直接列支。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拓宽经费来源渠道。要切实加强对各项资助经费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资助资金,确保资助经费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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