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编辑出版《2012中国农业科技推广发展报告》的通知
(农办科﹝201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机、畜牧兽医、渔业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局:
为总结2011年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成效和经验,宣传农业科技成果,进一步推动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我部拟继续编辑出版《2012中国农业科技推广发展报告》(以下简称《发展报告》)。为做好《发展报告》的组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内容
(一)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包括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化等行业推广机构队伍、改革建设、机制创新情况等。每个方面3000字左右,由部有关司局会同直属单位提供。
(二)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包括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化、农垦等领域的重点科技推广工作、主要成效、做法经验等。每个方面3000字左右,由部有关司局提供。
(三)农业科技推广重点项目。包括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优势农产品重大技术示范推广、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测土配方施肥、保护性耕作、超级稻新品种选育与示范推广等实施情况、主要成效、做法经验等。每个项目3000字左右,由部有关司局提供。
(四)各地农业科技推广情况。包括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情况和推广工作典型材料两部分。各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情况包括各省(区、市)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化等系统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队伍、管理体制、经费保障、工作手段等基本概况,文字材料不超过1000字;典型材料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或科技推广工作中涌现出的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每个省(区、市)的典型材料一般不超过三个,每个材料2000字左右,由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
(五)其它材料。包括农业科技推广有关重要文件和农业科技推广奖励与表彰,由部有关司局会同直属单位提供。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展报告》编辑工作由我部科教司负责组织协调,具体工作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承担。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部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做好材料的征集和撰写工作,确保提供的材料全面、准确、真实、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