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农办经[2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办):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纪委《2012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就农业系统做好2012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一)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布局,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各地重点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入管理、开支审批、债券债务管理,以及资产台账、资源登记簿、资产和资源招标投标、资产处置、经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检查调研,认真总结各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经验和做法,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单位建设,认定一批示范单位。
(二)探索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形式。指导各地稳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在规范和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基础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加强对集体产权交易的管理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招标投标和公开竞价机制引入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集体“三资”服务中心为依托,构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的平台,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交易程序。
(三)深入开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加大集体财务公开力度,强化对公开事项及时性和公开内容真实性的监督,积极推行村民点题公开、答疑纠错制度。搞好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检查,切实抓好农村集体财务日常收支监管,严格财务收支审批程序,重点解决侵占集体资财、截留惠农补贴、挪用私存公款等问题。加强农村经济审计监督,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抓好农村“一事一议”、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债权债务管理等专项审计,把审计重点由单纯集体财务向集体“三资”管理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