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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一届全国安全培训教师讲课大赛的通知

  本次大赛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统一采用《全国安全培训教师讲课大赛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评分,综合检验参赛教师水平。

  (一)选拔推荐(8-9月)。

  1.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统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部门)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自主组织完成本辖区内安全培训教师的比赛和选拔工作,向大赛办公室报送推荐参赛教师名单及有关材料。其中,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各推荐非煤矿类教师2-3名;各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部门各推荐煤矿类教师1-2名,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商本省(区、市)有关部门确定。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各推荐1-2名安全培训教师,直接向大赛办公室报送有关材料。

  (二)专家综合评审(10-11月)。

  根据参赛教师的教学录像、电子课件等材料,由大赛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确定获奖名单。

  五、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40名,优秀奖若干名。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授予“全国安全培训优秀教师”称号。

  (二)组织奖:评选授予10家单位“优秀组织奖”荣誉。

  (三)获奖个人和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发证书和奖牌;荣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教师,将纳入国家级安全培训师资库,公开向社会推荐。

  (四)建议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培训监管部门对获奖教师授予部门荣誉称号,教师所在单位给予获奖教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主办,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承办,并在承办单位设立大赛办公室负责大赛协调和综合评审组织工作。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教师讲课大赛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七、其他事项

  (一)选拔比赛经费由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培训监管部门纳入本级机构今年培训工作经费;综合评审经费纳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培训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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