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铝及铝合金材料备案和增加X类专项考试资格申请的复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铝及铝合金材料备案和增加X类专项考试资格申请的复函
(国核安函[2012]96号)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你公司《关于铝及铝合金材料备案和增加X类专项考试资格的请示》(一重核发〔2011〕226号)收悉。

  依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和《关于加强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的通知》(国核安函〔2010〕28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我局同意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将材料牌号为ASTM B209 1100、ASTM B209 5454-H32和ASTM B209 6061-T6的铝及铝合金材料列为Ⅸ类材料及扩大铝及铝合金半自动熔化极气体保护焊及手工钨极氩弧焊X类专项焊工考试资格(仅限于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申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