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考 核 评估项 目
| 标准 分数
| 评 分 办法
| 评估得分
|
3
| 生产厂区情况(19分)
| 3.各车间必须有平面布置图,图纸必须是电脑制图,不是草图
| 1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4. 厂门口必须悬挂规范的厂牌,所有车间分为原料车间、加工车间、成品或半成品车间、不可利用废物车间,各车间必须有规范标示牌
| 3
| 有厂牌和标示牌的得2分,有分区( 车间) 得1分,无厂牌的,本项得分为-2 分
| |
5. 所有车间必须防风、防雨、防火,经消防部门验收,达到有关标准
| 2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6.厂区面积与进口量相适应,面积在8000 平方米以上;厂区面积为围墙内实测面积,国土证标明的面积可作参考厂区内的生产加工区面积最低不得少于4000 平方米 生产加工区面积:指拆解处理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的操作区域(包括贮存区域)的面积,不包括金属冶炼等深加工区、行政办公场所、道路以及绿地等其他与直接拆解处理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无关区域的面积
| 6
| 厂区面积低于8000 平方米的本项不得分,低于6000 平方米考核不通过;生产加工区面积低于4000 平方米的本项不得分,低于3000 平方米考核不通过
| |
7. 厂区空地可满足货柜车掉头和装卸货物
| 1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8. 拆解场地硬底化,无明显破损现象;围墙完好,围墙周边无明显污染迹象
| 2
| 有部分拆解场地未硬底化或者围墙未全部围住,本项得分为-2 分
| |
| | 1. 技术工人必须有劳动等部门培训的上岗证或本企业的培训计划(时间、地点、培训内容、教材等)
| 1
| 有上岗证或者培训计划得1分
| |
4
| 管理人员和工人基本情况(8分)
| 2. 计算每个熟练工人每天拆解某种特定废物最大量,作为核定批文批准数量的参考依据,批准量每万吨废五金的操作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60 人
| 4
| 核查工资单等记录,每万吨进口废物工作人员人数少于60 人扣3 分
| |
3. 管理人员和工人必须有工资单或花名册及签字记录,现场工人人数不少于30 人
| 3
| 清点工厂现场总人数,少于30 人不得分,并记录在案,重点管理,不能提供相关记录的,本项得分为-3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