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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继续联合开展地质公园导游培训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继续联合开展地质公园导游培训的通知
(国土厅函〔2012〕714号)


  为了贯彻落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地质公园的建立宗旨,加强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有效保护地质遗迹资源,普及地学科普知识,提高地质公园导游地学知识水平、社会公众游赏水平和旅游景区的科学品味,促进地质公园与地方经济的协调发展,国土资源部和国家旅游局决定继续联合开展中国世界地质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导游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单位

  地质公园导游培训由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共同主办。由中国地质大学具体承办。

  二、培训目的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对国家地质公园导游从业人员有关职业技能、专业科普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要求,由地学专业教师和旅游专家对地质公园导游人员进行以地学基础知识为主的专业培训,逐步提高地质公园导游的地质专业基础科普知识、讲解技巧及综合素质。

  三、培训对象

  中国世界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的导游从业人员及地质公园管理人员。每个世界地质公园每年应选派2-3名学员,国家地质公园和取得国家地质公园资格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每年选派1-2名学员。

  四、培训内容

  导游服务技能与公关礼仪;导游执业规范;地质公园旅游地学背景分析及模拟现场导游;地质公园导游地学科普知识;特别区域保护体系及地质公园概况;地质公园开发和资源的综合利用;地质公园开发与可持续发展;地质博物馆实训;地质公园实地考察及实践。

  五、培训安排

  世界地质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导游培训计划2012年安排2-3期。每期培训时间两周,分室内教学及实地实习。室内教学由地质院校负责组织授课,实地实习由培训单位组织学员到1-2个地质公园进行。2012年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培训承办单位通知为准。

  六、培训成果

  参加全部培训课程且考核合格者,由国土资源部和国家旅游局联合颁发地质公园导游培训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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