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机关党委关于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开展个人“财政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的通知
部内各党委、总支、支部,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中国财税博物馆,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机关党委(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机关党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机关党委:
为加大“财政精神”提炼活动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营造良好氛围、扩大活动影响,部机关党委联合办公厅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开展个人“财政精神”表述语的网络征集、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此次表述语征集活动,要求以干部职工个人名义参加,与原活动方案中要求的以单位名义开展的“财政精神”表述语讨论、提炼活动相互独立,不影响原定工作步骤。
二、活动时间: 2012年7月30日-9月15日。
三、活动范围:重点是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也欢迎社会上各方面人士的参与。要求以个人名义提交“财政精神”表述语的电子文档,(来稿格式: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财政精神”表述语,投稿邮箱:czjsbsy@126.com),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2条,机关党委将根据来稿顺序和质量在专栏上传作品。
四、关于投票:8月1日开始,可以登录“财政精神”提炼活动专栏页面,对上传的财政精神表述语进行投票评比,每条表述语限投1票。部机关党委将根据一定时期内表述语的得票情况进行评比。获奖表述语的作者将安排记者进行专访,网站刊登表述语的解读,并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