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北庭故城5号佛塔及6号遗址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
(办保函〔2012〕34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北庭故城5号佛塔及6号遗址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新文物保发〔2011〕11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该方案尚需做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应参照《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的有关内容调整设计思路,从保护遗址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角度出发,坚持最小干预原则,统筹考虑5号佛塔和6号遗址的考古、保护和展示工作。
(二)应在系统梳理已有考古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价值评估和现状评估,开展必要的水文勘察,明确降水、地下水等对遗址本体的影响,尤其是毛细水造成盐类运移可能引发的遗址本体中下部酥碱问题,分析5号佛塔及6号遗址的主要病害因素,补充说明抢险加固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三)表面防风化加固、裂隙加固、土坯补砌、顶面冲沟整治等措施,应先行开展室内和现场试验,并补充相关土体试验和检测数据,保证措施和施工工艺的科学、合理、有效。应明确“遗址文化层”的含义,以及文化层加固的部位和范围。补充说明工程量表中所列“地表廊道处理”的具体内容。
(四)临时保护设施对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影响较大。建议现阶段暂不建设临时保护设施,采用脚手架直接施工,以避免对遗址造成破坏。
(五)规范文字、图纸。补充遗址地形图、现状测绘图、北庭故城与两处遗址位置关系图、遗址平面图、立面图等。总平面图应明确标示两处遗址的位置。各遗址平、立、剖面图应标注病害发育部位及类型。
二、请你局指导方案设计单位联合专业考古研究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按程序另行报批。
三、请你局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5号佛塔及6号遗址保护工作,尽快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确保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安全。同时,指导专业考古研究单位抓紧开展相关考古工作,进一步搞清5号佛塔及6号遗址的范围、布局,为开展遗址整体保护和展示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