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中山舰文物保护报告出版工作计划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739号)
湖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中山舰文物保护工作报告编辑出版工作计划的请示》(鄂文物发〔2012〕9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舰文物保护报告的出版工作计划和你局意见。
二、请你局加强与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沟通,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和人员队伍组成,落实各方责任,确保中山舰文物保护报告出版工作顺利进行。中山舰文物保护报告应系统梳理中山舰打捞和保护工作的各类资料,科学总结已有经验成果,为今后中山舰和其他类似重要沉船的保护工作提供科学借鉴。
三、请你局按照财政部、
国家文物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财教〔2001〕351号)文件的规定和我局有关要求,另行申请出版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