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798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列入国家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工作试点单位的请示》(浙文物发〔2012〕6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立项。
二、该项目内容需进行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该项目内容应当与我局正在编制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
(二)杭州西湖文化景观内涵丰富,构成要素繁多,应根据遗产突出普遍价值进一步梳理监测内容,框定监测对象,对各类影响因素分清主次,并根据遗产保存现状对监测项目分清轻重缓急,在此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做到重点突出,合理有序。
(三)应针对不同类别的监测工作提出绩效标准,并对监测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等各环节提出频率、精度、深度、时限等方面必要的指标要求。
(四)补充酸雨监测内容。
(五)针对不同类型的文物具体分析游客参观带来的影响,进一步细化游客监测项目。
(六)明确该项目与城市规划、建设、水利、旅游、交通等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上的衔接,增强方案可操作性。
三、鉴于该项目内容复杂,实施周期较长,在项目实施期间,请你局于每年第一季度向我局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在系统总结上一年度工作进展的基础上,明确当年度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的主要项目内容和考核目标,作出相应的经费测算;并指导遗产地保护管理机构,严格按照我局对年度工作计划的批复意见实施该项目。
四、2012年西湖文化景观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监测管理机构和体制,充实专业技术力量,增强与城市其他各部门的业务联系,使现有监测体系的运行更加流畅、高效。
(二)继续开展遗产本体、周边自然生态环境、游客参观等方面的监测。
(三)优化业务流程,对原有监测软、硬件资源进行整合、升级,增强监测数据的自动分析功能,进一步实现监测成果向保护措施和管理决策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