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第五批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监理甲级、施工一级资质单位名单的通知
(文物保函〔201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并公示后,我局决定授予有关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监理甲级、施工一级资质,现予公布(有关单位名单附后)。请你局(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相关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2.增加业务范围的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3.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单位名单
4.增加业务范围的施工一级资质单位名单
5.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6.增加业务范围的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共11家)
1、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石窟寺和石刻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2、哈尔滨工业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
3、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墓葬保护
4、福建博物院文物保护中心
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墓葬保护、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石窟寺和石刻保护
5、福建省建研勘察设计院
业务范围:文物岩土、加固、平移,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6、洛阳古代艺术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