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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简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简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农市便函[201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局、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市场信息处(室),部信息中心、全国农业展览馆:

  为加强信息报送管理,大力宣传市场信息工作成果,2011年我司印发了《<市场信息工作简报>编发管理办法(试行)》和《市场信息系统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试行)》。自办法实施以来,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完善了信息报送制度和信息员队伍,特别是重庆、山东、湖南、江西、黑龙江等5个省市报送了大量信息,为宣传市场信息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为了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市场信息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深刻认识在新形势下做好信息报送和信息宣传工作对强化农业市场信息工作职能、建设农业市场信息工作体系、提高农业市场信息工作水平的重要意义。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采编力度,建立稳定的信息报送机制。建立规范的信息报送采编、审核、报送制度,切实提高信息实效性、准确性。

  二、突出重点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围绕重点,及时报送政务信息、简报信息。重点报送: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和农业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的情况;落实市场信息重点工作的做法和措施;制定市场信息相关政策、法规、制度情况;组织召开市场信息相关会议、开展重大活动情况;市场信息工作理论研究成果及政策建议;市场信息工作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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