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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技[1996]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广东省高教厅,有关高等学校,CERNET国家网络中心、各地区网络中心、各地区网络主节点: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1995年底通过国家验收后,已正式开通近一年来。在运行过程中,CERNET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各种管理规定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以及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195号令)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CERNET的管理,现将《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在工作中认真执行。

国家教育委员会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的运行和使用管理,促进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是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的全国性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是为我国教育及科研服务的现代化信息基础设施,是学术性、非赢利性的计算机网络,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我国的教育和科研机构。

  第三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我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之间的互联并与国际学术计算机网络联网,旨在为我国的教育和科研活动提供先进的信息交流手段和丰富的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以促进并支持我国教育和科技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采用三级结构,由全国主干网、八个地区网和用户网组成。其中主干网网络中心(即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国家网络中心)设在北京,管理运行国际网关,为互联网络;地区网为第一级接入网络(主干接入网);用户网(如校园网)为下一级接入网络;用户接入各级接入网络。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所有接入网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与其他互联网络建立专线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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