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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2年援建全民健身路径工程的通知

  换装的“路径工程”器材应统一配置写有“全民健身路径----中国体育彩票捐赠”的标志。

  六、其他要求

  有关省(区、市)要结合2012年“路径工程”器材配建工作及《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19272-2011)的贯彻实施,联系当地实际,建立健全“路径工程”建设、更新及维护管理机制。2013年1月1日前,要将2012年“路径工程”建设情况备案表(见附件)报群体司,以备体育总局检查。

  联系人: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健身设施处 赵爱国

  电话:010-87182323

  附件:1.2012年全民健身路径工程援建数量和资金分配表

  2.2012年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建设情况备案表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二0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2012年全民健身路径工程援建数量和资金分配表

序号省(区、市)路径工程(个)器材配置补助(万元)
1河 北65195
2山 西65215(含扶贫资金)
3内 蒙75225
4辽 宁65195
5吉 林65195
6黑龙江120360(含农垦资助资金)
7安 徽65195
8江 西65195
9河 南65345(含农运会资助资金)
10湖 北65195
11湖 南65195
12广 西75225
13海 南65195
14重 庆75225
15四 川75225
16贵 州75225
17云 南75225
18陕 西75225
19甘 肃75225
20青 海75225
21宁 夏75225
22新 疆75225
23新疆兵团55165
 合计1700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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