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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池丽娜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池丽娜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法规〔2012〕822号)
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池丽娜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申请(信财险报〔2012〕115号)收悉。经审查,池丽娜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和《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
》及其适用通知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合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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