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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公告2012年第17号――关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甲级资质换证审批公告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12年第17号)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查,下列单位(名单见附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甲级资质获准换证,现予公告。

  请获准换证的单位于2012年7月30日至8月17日(周休日除外)到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办理换证事宜。领取新资质证书,单位法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原证书正副本,其他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原证书正副本。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单位及电话:地质环境司 010-66558322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
  获准换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序号省份单位名称
1北京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
2北京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河北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山研究院
4河北河北省区域地质矿产调查研究所
5辽宁地质矿产部辽南工程施工公司
6黑龙江黑龙江省地质科学研究所
7黑龙江黑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研究总院
8黑龙江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9黑龙江正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10黑龙江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11福建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12福建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13福建福建省闽北地质工程勘察院
14福建福建省闽西地质大队
15福建核工业华南工程勘察院
16江西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西地质调查大队
17山东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18山东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
19河南河南省地质测绘总院
20河南河南省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21湖北武汉长意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22湖北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3湖北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
24湖北宜昌长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院
25湖南湖南省地质建设工程(集团)总公司
26湖南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27广东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28广东广东省地质勘查局七五六地质大队
29广东深圳市工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30广东广州市地质调查院
31广西广西安科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2海南海南宏生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33海南海南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34四川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院
35四川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6四川成都华建勘察工程公司
37四川四川省川西南地质勘察工程公司
38四川四川蜀西地质工程勘测院
39四川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0四川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川西北地质队
41四川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区域地质调查队
42贵州贵州省黔美基础工程公司
43贵州贵州省建筑工程勘察院
44贵州贵州大学
45云南云南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46云南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总公司
47陕西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
48陕西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9陕西陕西地矿第二工程勘察院
50青海青海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51新疆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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