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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平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平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保监中介〔2012〕837号)


深圳市信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平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平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深圳市信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出资比例10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与泰然九路交界东南本元大厦15A。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王肇铭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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