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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内蒙古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内蒙古分公司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2〕835号)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内蒙古分公司的请示》(永保字〔2012〕1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筹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二、
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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