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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浙江华凯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浙江华凯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的批复
(保监中介〔2012〕845号)


杭州华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国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虎翼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张力平、陈浅、梁华、刘晓红、魏利华、陈勇:

  你们提交的浙江华凯保险销售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浙江华凯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杭州华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420万元,出资比例42%;杭州国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出资比例30%;杭州虎翼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出资40万元,出资比例4%;张力平出资60万元,出资比例6%;陈浅出资40万元,出资比例4%;梁华出资40万元,出资比例4%;刘晓红出资40万元,出资比例4%;魏利华出资30万元,出资比例3%;陈勇出资30万元,出资比例3%。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建国北路658号海华广场1005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张力平的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全辉的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浙江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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