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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三、突出开发性金融支持示范区建设的重点

  (一)现代种植业。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及配套设施,强化农机装备,完善粮食仓储及农机装备存放设施,夯实粮食生产的物质基础,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建设园艺作物标准园,完善田间工程、温室大棚、集约化育苗、田头预冷等基础设施条件,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园艺产品质量和效益。

  (二)现代畜牧业。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完善圈舍、饲养、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条件,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转变生产方式,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三)现代渔业。支持建设标准化养殖池塘,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完善饲料加工、饵料投放、水体增氧以及进、排水等设施设备条件,科学规范管理,提高健康养殖水平,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四)现代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壮大,完善储藏、保鲜、分级、加工、包装等设施设备条件,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支持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建设,完善质量检测、电子商务、仓储、冷链配送等设施设备条件,构建农产品高效流通体系。

  (五)现代种业和信息化。支持建设种子种苗研发、生产基地,整合种业资源,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支持农业生物、信息、新材料等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推进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的融合,加快农业技术集成推广应用。支持拓展农业功能,发展新兴产业。

  四、建立健全开发性金融支持示范区建设的融资服务体系

  示范区和开发银行分支机构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充分利用原有的农业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以管理平台、操作平台、担保平台、公示平台和信用协会等“四台一会”为基本模式的开发性金融服务体系。

  (一)管理平台。示范区应成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开发银行分支机构及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下设银政合作办公室,负责建立农业融资服务体系,协调相关平台、机构建设和发展,推动农业项目融资需求与开发银行对接。

  (二)操作平台。示范区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立、培育和发展资本金充足、治理结构完善、投资主体多元的农业投资公司作为操作平台,负责统借统还、批量承接开发银行信贷资金,通过统贷、转贷和直贷模式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及农户提供资金支持。建立农业项目储备库,落实各类融资需求与开发银行对接,组织实施项目,协助开发银行进行信息收集及其他辅助性信贷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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