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开发性金融支持示范区建设的重点
(一)现代种植业。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及配套设施,强化农机装备,完善粮食仓储及农机装备存放设施,夯实粮食生产的物质基础,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建设园艺作物标准园,完善田间工程、温室大棚、集约化育苗、田头预冷等基础设施条件,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园艺产品质量和效益。
(二)现代畜牧业。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完善圈舍、饲养、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条件,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转变生产方式,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三)现代渔业。支持建设标准化养殖池塘,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完善饲料加工、饵料投放、水体增氧以及进、排水等设施设备条件,科学规范管理,提高健康养殖水平,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四)现代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壮大,完善储藏、保鲜、分级、加工、包装等设施设备条件,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支持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建设,完善质量检测、电子商务、仓储、冷链配送等设施设备条件,构建农产品高效流通体系。
(五)现代种业和信息化。支持建设种子种苗研发、生产基地,整合种业资源,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支持农业生物、信息、新材料等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推进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的融合,加快农业技术集成推广应用。支持拓展农业功能,发展新兴产业。
四、建立健全开发性金融支持示范区建设的融资服务体系
示范区和开发银行分支机构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充分利用原有的农业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以管理平台、操作平台、担保平台、公示平台和信用协会等“四台一会”为基本模式的开发性金融服务体系。
(一)管理平台。示范区应成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开发银行分支机构及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下设银政合作办公室,负责建立农业融资服务体系,协调相关平台、机构建设和发展,推动农业项目融资需求与开发银行对接。
(二)操作平台。示范区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立、培育和发展资本金充足、治理结构完善、投资主体多元的农业投资公司作为操作平台,负责统借统还、批量承接开发银行信贷资金,通过统贷、转贷和直贷模式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及农户提供资金支持。建立农业项目储备库,落实各类融资需求与开发银行对接,组织实施项目,协助开发银行进行信息收集及其他辅助性信贷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