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政策体系,加快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完善高校技术转移政策体系,推动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税收、知识产权、奖酬金、股权等激励政策,激发高校及科研人员从事技术转移和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强化高校在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方面的责任和义务,鼓励大学建立相应的技术转移机构,将技术转移成效纳入高校考核评价体系及科研人员业绩考核评价管理体系。健全高校科研成果的管理机制,加强高校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对技术合同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通过政策突破和引导,推动高校参与技术转移集聚区试点建设,加快形成高校技术转移新格局。
4.建立开放共享机制,提升高校科技资源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重点建设高校率先将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仪器设备、科学数据和文献资料等面向普通高校、企业和社会开放,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并积极作为企业技术研发的公共平台,为企业技术创新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提供支撑。建立和完善科研平台开放共享机制,把开放共享纳入高校科技创新考核和绩效评估范围,采取稳定支持或根据服务水平给予后补助等有效措施,促进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实验技术人才和开放共享服务保障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高校科技平台资源,充分发挥科技平台和科研基础设施的潜力,避免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提高使用效率。积极参与面向社会的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民的科学素养。落实高校科技项目管理的法人责任,加强科研经费监管。
5.促进科教深度结合,增强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加大各类人才计划实施力度,进一步发挥“千人计划”专家的作用,支持高校在科学前沿和具有相对优势的科研领域建设科学家工作室,培养和造就世界一流水平科学家、中青年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高校创新人才管理机制,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科研人员的双向兼职和流动,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创新人才的“双导师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把科学研究贯穿于高校创新人才培养过程,通过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完善博士后工作机制,研究生招生计划要向国家级科研基地倾斜,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本科生参与科研和创业实践活动,以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以高质量的高等教育支撑自主创新能力的持续提高。
6.扩大开放交流,提升高校国际科技合作水平。拓展国际合作领域,创新科技合作方式。支持高校积极参加国际大科学研究计划、重大科学工程和国际学术组织,力争发挥骨干和主导作用。围绕全球变化、粮食安全、重大疾病防控等全球性问题和科学前沿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研究,提升高校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我国科学研究的国际影响力。选择部分高校建设一批国际联合实验室和研究中心,鼓励高校建立境外研发中心,与世界先进研究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推动大科学装置的国际合作和开放共享。在若干学科领域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国际学术期刊,提高我国学术期刊及科研成果的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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