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央到地方已建立起技术贸易、技术咨询服务、技术中介机构5万多个,从业人员近100万人,已初步形成覆盖全国的多层次、多种形式、多种所有制的技术交易服务网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75%的地区(自治州)和50%以上的县,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都建立了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在全国设置了1200个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形成了技术市场管理监督体系。
以《
技术合同法》为核心,由国家有关部门及各地人大、政府制定的技术市场管理法规、规章,形成了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
2、技术市场在促进科技体制改革、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加速了科研体制的改革。 实行技术成果商品化,开放技术市场有力地推动了科研开发机构的改革。“八五”期间,我国科研单位通过技术市场的技术交易收入达394亿元,相当于同期国家财政拨给科研事业费的1.5--2倍。这不仅增强了科研单位自身的开发能力,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也改善了科技人员的待遇,调动了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技术成果商品化和技术市场的发展,促使科研单位面向企业生产、面向市场需求,促使更多的科技人才进入国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
推动了企业的技术进步。 “八五”期间,我国工业企业通过国内技术市场引进、吸收技术支付金额达610亿元。工业企业通过技术市场大量吸纳新技术,促进了新产品开发和传统技术的改造及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了经济效益,增强了企业技术开发能力,促进了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
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技术市场的开放,促进了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迅速发展,加速了城乡间、农村和科研单位之间横向经济技术协作。每年数以十万计的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加速了农业技术成果和优良品种的推广应用,推动了高产、高效、优质农业的发展。技术市场为我国乡镇企业源源不断输送技术成果和科技人才,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 实行技术成果商品化,发展技术市场的成功实践,引起了社会观念的转变,促进了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的形成,提高了全民族依靠科技进步振兴经济的意识,推动了社会文明进步。
3、我国技术市场是改革的产物,尚处于初级阶段,其培育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目前的主要问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