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五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上证债字〔2012〕278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
财政部关于代理发行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五期)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2]89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有关规定,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五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2年7月30日在本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2.74%,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2年7月24日,每年7月24日支付利息(逢节假日顺延,下同),2015年7月2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债券于2012年7月30日起在本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方式为现券和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