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教体艺[2007]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大学生提高审美素养,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我国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我部决定举办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艺术展演活动)。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主题是:我和祖国。
各地、各高校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使艺术展演活动成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建设健康校园文化、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重要途径,成为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的有效手段,引导他们提升人生境界,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自觉担负起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神圣使命。
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订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题,充分发动高校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确保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现将《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教育部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展现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面向全体大学生,立足于提高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国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活动主题与内容
本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我和祖国”为主题。各项活动的内容应围绕主题,热情歌颂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表现大学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远大抱负和历史使命感,展示大学生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艺术展演活动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活动项目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