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全国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展示大会”的通知
(体群字[2007]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教育厅(教委)、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推动“全国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参加科学、文明、健康的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推广普及各地在开展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集体锻炼项目,充分展示我国广大青少年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举办
2007年“全国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展示大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定于2007年8月14日至17日(14日报到,17日离会),在河北省承德市举行。
二、活动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
承办单位:河北省体育局、河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北省委、承德市人民政府。
三、展示活动主要内容、要求和项目推荐办法:
(一)全国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展示活动是新形势下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提高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抓手。各省(区、市)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展示活动的重要意义。活动要充分反映近年来青少年体育工作建设的新成就、新气象。展示内容要源于青少年,贴近青少年,力求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形式展现我国青少年学生的精神风貌。
(二)各省(区、市)要在本地区广泛组织青少年健身项目展示活动的基础上,认真评选推荐参展节目。所推荐节目要力求做到健身性、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统一,在突出青少年特点、体育特色的同时,要能够把近年来广泛开展的大课间健身活动精品项目,以及健身效果好、青少年学生喜爱、便于参与和推广的学生集体活动项目推荐上来。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推荐节目进行审查,并最终确定参展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