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教育专家讲学团"的专家赴中、西部地区的高等学校讲学。2006年到山西、黑龙江、安徽、江西、海南、广西、宁夏、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的高等学校开设专题讲座,讲座内容以交响音乐赏析为主,兼顾其他艺术门类的内容,以满足高等学校学生的不同需求。并编辑出版专家讲学文稿,扩大受益面。
3.在2005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向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图书馆赠送《李岚清音乐笔谈》。
四、时间安排及活动要求
时间安排:2006年4月至11月为各地乐团到本地高校巡回演出时间;12月中旬,组委会在各地开展活动的基础上选择两个城市分别举办两场专题交响音乐会,届时由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录播演出实况;专家讲学团从2006年4月至12月赴各地高校讲学;由组委会编制《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秩序册》下发各地。
演出要求:演出曲目参照教育部组委会专家组推荐的演出曲目(见附件2),各地可根据本地交响乐团情况演奏部分自选曲目(演出推荐曲目不少于60%,自选曲目不超过40%);演出地点可在学校礼堂、多功能体育场馆,还可搭建演出台,各校应保证演出音响质量。
讲座要求:专家讲学团成员每3人一组,每位专家在当地学校做3场讲座;各地应安排3所不同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非艺术院校和艺术专业的学生)参加讲座;讲座地点应安排在能容纳1000人左右的大阶梯教室或礼堂进行,并配备好多媒体设备和录音设备。
宣传工作要求: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取得社会各界对此项活动的关心和支持。
五、组织工作
教育部成立普通高校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教育部领导担任,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以及高校领导担任组委会的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六、经费
组委会对各地音乐会演出给予经费补助,用于场地、音响、演务、宣传、组织等,其中各地开展活动的组织工作经费不得超过补助经费总数的1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对此项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同时也要投入必要经费,支持开展此项活动,扩大受益面。
专家讲学的差旅费和讲课费由组委会承担,各地负责专家讲学期间的食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