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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的通知
(教体艺厅[200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高雅文化进校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艺术修养"的要求,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决定每年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普及高雅艺术活动。

  现将《2006年普通高校普及高雅艺术活动方案》和《普通高校普及高雅艺术活动交响乐演出推荐曲目》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高校认真组织,确保活动质量,并以此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普通高等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使更多的大学生成为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的受益者。

  附件:1.2006年普通高校普及高雅艺术活动方案

  2.普通高校普及高雅艺术活动交响乐演出推荐曲目

教育部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普及高雅艺术活动方案

  一、宗旨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为指导,以先进文化为导向,以交响音乐作品为载体,引领大学生吸纳人类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追求真、善、美,提高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促进全面发展。

  二、主题

  走近大师,聆听经典,陶冶情操,提高素养。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1.以交响音乐为活动的载体,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专题交响音乐会共230场。

  12月中旬,组委会在各地开展活动的基础上选择两个城市分别举办两场专题交响音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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