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2年第101号)
关于批准对宣恩火腿、肇庆裹蒸、南江黄羊、洪雅藤椒油、罗村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宣恩火腿、肇庆裹蒸、南江黄羊、洪雅藤椒油、罗村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宣恩火腿、肇庆裹蒸、南江黄羊、洪雅藤椒油、罗村茶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一、宣恩火腿
(一)产地范围。
宣恩火腿产地范围为湖北省宣恩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宣恩火腿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宣恩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宣恩火腿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肇庆裹蒸
(一)产地范围。
肇庆裹蒸产地范围为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市3个区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肇庆裹蒸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东省肇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肇庆裹蒸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南江黄羊
(一)产地范围。
南江黄羊产地范围为四川省南江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南江黄羊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南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南江黄羊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