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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公布北京、河北等6省(自治区、直辖市)2011年森林资源清查主要结果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森林面积1471.56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849.1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1.98%。活立木总蓄积228812.16万立方米,森林蓄积226207.05万立方米。有林地面积中,天然林844.25万公顷,人工林4.88万公顷;森林蓄积,天然林226050.30万立方米,人工林156.75万立方米。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266.59立方米,生态功能等级达到中等以上的面积占97%。
  甘肃省:森林面积507.45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271.9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1.28%。活立木总蓄积24054.88万立方米,森林蓄积21453.97万立方米。有林地面积中,天然林168.94万公顷,人工林102.97万公顷;森林蓄积,天然林18622.14万立方米,人工林2831.83万立方米。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86.79立方米,生态功能等级达到中等以上的面积占8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面积698.25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236.1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4.24%。活立木总蓄积38679.57万立方米,森林蓄积33654.09万立方米。有林地面积中,天然林142.15万公顷,人工林94.00万公顷;森林蓄积,天然林27627.43万立方米,人工林6026.66万立方米。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187.81立方米,生态功能等级达到中等以上的面积占79%。
  清查结果显示,6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资源总体上呈现出数量增加、质量提高的发展态势。6省(自治区、直辖市)近5年来林业建设和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森林资源数量增加。林地面积净增184.70万公顷,森林面积净增140.12万公顷,森林蓄积净增11398.43万立方米。二是森林质量有所提高。天然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增加2.90立方米,人工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增加0.20立方米,乔木林平均胸径增加0.1厘米。三是公益林面积比例上升。有林地中公益林面积比例上升1.63个百分点,升至66.49%;商品林的面积比例下降1.63个百分点,降至33.51%。四是林木采伐消耗继续向集体林转移。集体林木年均采伐消耗量增加16.72%,国有减少23.88%;集体林木采伐消耗量占采伐消耗总量的比例提高8.47个百分点,达到76.72%。五是个体经营的森林资源比例上升。个体经营的林地、有林地分别上升了2.54个和5.42个百分点,达到20.28%、38.06%;个体经营的人工林面积比例上升了8.11个百分点,达到67.98%,个体经营者已成为人工林经营的主体。
  清查结果也显示,6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质量偏低、经营水平不高、生态功能较差的状况仍未改变。除成过熟林较多的西藏、新疆和甘肃外,北京、河北和江西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分别只有33.22立方米、34.65立方米和51.70立方米,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省(自治区、直辖市)乔木林平均郁闭度只有0.55,中龄林和近成过熟林郁闭度0.2-0.4的面积占22.43%,林分过疏问题比较突出。商品林经营状况好的面积仅占27%。根据单位面积蓄积量、平均树高、群落结构类型等8项指标综合评定,森林生态功能指数为0.56。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功能,仍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林业建设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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