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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公布北京、河北等6省(自治区、直辖市)2011年森林资源清查主要结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公布北京、河北等6省(自治区、直辖市)2011年森林资源清查主要结果的通知
(林资发〔2012〕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现状及其变化情况,我局于2011年组织完成了北京、河北、江西、西藏、甘肃、新疆6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清查成果已经通过审定,现予以公布。同时,上述6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成果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工作中使用。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北京、河北等6省(自治区、直辖市)
2011年森林资源清查主要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实行森林资源定期清查制度,每年复查约1/5的省份,5年完成一轮全国清查工作。2011年是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的第3年,完成了北京、河北、江西、西藏、甘肃、新疆等6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共调查地面样地11.83万个,判读遥感样地86.70万个。现将6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资源清查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北京市:森林面积58.81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58.7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35.84%。活立木总蓄积1828.04万立方米,森林蓄积1425.33万立方米。有林地面积中,天然林21.58万公顷,人工林37.15万公顷;森林蓄积,天然林639.68万立方米,人工林785.65万立方米。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33.22立方米,生态功能等级达到中等以上的面积占81%。
  河北省:森林面积439.33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394.8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3.41%。活立木总蓄积13082.23万立方米,森林蓄积10774.95万立方米。有林地面积中,天然林173.93万公顷,人工林220.90万公顷;森林蓄积,天然林5091.14万立方米,人工林5683.81万立方米。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34.65立方米,生态功能等级达到中等以上的面积占88%。
  江西省:森林面积1001.81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001.8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0.01%。活立木总蓄积47032.40万立方米,森林蓄积40840.62万立方米。有林地面积中,天然林663.21万公顷,人工林338.60万公顷;森林蓄积,天然林29718.74万立方米,人工林11121.88万立方米。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51.70立方米,生态功能等级达到中等以上的面积占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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