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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安监总厅政法〔2012〕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 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中宣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2〕30号)有关要求,为更好地宣传普及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知识,努力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舆论氛围,定于2012年7月下旬至10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委会

  本次竞赛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主办,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工人日报社和中工网承办。为保证本次竞赛的顺利进行,本次竞赛设立组委会,组委会设置如下:

  主 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杨元元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张鸣起

  副主任: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理事长   张宝明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黄毅

  成 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支同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司长 高世民

  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    王俊治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副理事长  白海金

  工人日报社社长兼总编辑     孙德宏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工人日报社。

  二、竞赛活动形式

  竞赛试题选自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刊登在2012年7月28日出版的《工人日报》上,并同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中工网(www.workercn.cn)和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网站(www.cosha.org.cn)公布;中工网启动竞赛专区页面。竞赛活动自刊登之日起至2012年9月20日(邮寄答卷以邮戳日期为准)截止;由竞赛组委会筛选出答案全部正确的答卷入围,并在公证处监督下随机抽奖。

  三、竞赛奖项及奖励方式

  本次竞赛设个人奖、优胜单位奖、优秀组织奖。所有获奖名单将公布在2012年10月出版的《工人日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中工网及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网站上。2012年10月份将举行颁奖仪式。

  (一)个人奖。从所有正确答卷中抽取确定。设一等奖10名,每人奖品价值3000元;二等奖20名,奖品价值1000元;三等奖50名,奖品价值500元;纪念奖100名,奖品价值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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