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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日本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拍摄许可[2012]54号)

国家文物局关于日本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12〕54号)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际合作司:
  你司关于日本NHK《新发现的海底沉船》摄制组来华拍摄专题片涉及文物的函(外字[2012]55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12年7月15日至26日拍摄内蒙古博物院有关展出文物、内蒙古元上都遗址,福建泉州开元寺、清净寺、泉州市舶司遗址,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有关展出文物以及广州博物馆展出刺马丹墓碑等。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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