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平铺镇寒塘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点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意见
(办保函〔2012〕607号)
安徽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转报平铺镇寒塘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点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请示》(皖文物保[2012]5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请你局组织考古单位在平铺镇寒塘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点项目拟建范围开展考古工作,搞清该区域地下文物埋藏情况。如需进行考古发掘,请按程序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二、待考古工作结束后,请你局组织专业单位根据考古结果研究皖南土墩墓群保护区划调整方案,并按相关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