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驻外经商机构子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驻外经商机构子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商办电函[2012]765号)


各驻外经商机构:

  近日,商务部网站驻外经商机构子站发生误传图片事件。为进一步加强驻外经商机构子站管理,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保证网站正常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网站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驻外经商机构负责同志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和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和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工作制度,统筹管理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网络安全防范等各项工作,强化子站工作人员的信息和网络安全责任意识。

  二、做好信息安全工作,严格审核制度

  各驻外经商机构要认真执行部网站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子站的管理维护、内容更新、审核发布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发布信息必须由驻外经商机构负责同志严格审核,保证信息上网真实、准确,上网信息的审批记录要书面存档。要对子站管理员账户设置复杂程度较高的密码并定期更换。

  上网信息要突出业务性和原创性,提高时效性和针对性,确保准确性和权威性,紧紧围绕商务中心工作。严禁发布涉密信息。发布涉及重大事件和敏感内容的文章,以及把握不准的新闻和信息前,应报业务主管司局同意。所有发布的信息均需要注明信息来源。

  三、加强网络安全防范,实时监控检查

  各驻外经商机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维护网络安全的职责,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把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各驻外经商机构要对子站访问情况和信息发布情况定期进行自查,有任何异常及时报告。
  各驻外经商机构须严格遵守《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系统子站点端用户手册》的规定,系统培训以及工作交接等操作不得在信息发布系统中进行,应在测试系统中操作,测试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由系统管理单位(国富通公司)实时提供。

  四、其他事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