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入开展质量分析。各省局要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结合监督抽查结果,组织召开儿童用品质量分析会议,深入研究辖区内儿童用品质量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认真探索提升产品质量的方法和措施,开展标准宣贯和生产企业质量技术培训,促进提高儿童用品质量水平。
4.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在“六一”儿童节前后,各省局要集中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发布儿童用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曝光质量违法惩处案例,报道质量提升工作,邀请小学生参加“实验室开放日”活动,举办消费知识讲座,开展免费检测服务进校园等活动,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十)开展眼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1.组织重点区域开展“三查”。总局将组织重点产区省局对眼镜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联动抽查、生产条件检查和无证生产清查,掌握和分析行业总体质量状况,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2.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总局将推动眼镜行业协会编制并发布眼镜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指南,鼓励各省局组织协调行业协会与眼镜企业订立行业自律公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眼镜企业分类监管。
3.召开眼镜产品质量提升现场会。总局将在福建召开眼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现场会,总结典型经验,宣传工作成效。各省局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采取眼镜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措施,推动眼镜行业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省局要加强对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周密安排,加强内部相关部门、技术机构及各项职能间的统筹协调和分工配合,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采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10类重点产品集中产区的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积极协调将相关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纳入所在地政府议事日程,争取工作支持。
(二)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对质量提升行动涉及总局的相关工作,总局将具体部署组织实施,各省局和相关机构要积极配合。对各省局需要落实的相关工作,总局将加强指导和协调,做到上下密切配合和有效联动。各省局要认真落实相关要求,根据本省实际和当地产业状况,把10类重点产品和自选产品的质量提升行动结合起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总局将根据工作进展中掌握的情况和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质量提升行动的相关措施和要求。各省局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创造性地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创新思路和方法,抓出自身特色,并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工作有实效、有影响、有声势、有亮点,努力构建质量提升的长效机制。各省局要注重总结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并在年底前向总局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