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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电线电缆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2.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总局和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将在5月至8月期间组织开展陶瓷座便器、陶瓷片密封水嘴、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和滴灌灌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研究分析抽查结果和相关调查数据,分类编写节水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相关省局特别是产业集聚区省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联合当地节约用水办公室加强节水产品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抽查不合格企业,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质量标准。

  3.集中开展系列活动。在全国“质量月”活动期间,总局将会同水利部联合召开产品质量提升会议,公布抽查结果,分析质量状况,提出促进节水产品技术和质量提升的工作意见,推动建立水效标识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节水产品质量标准宣贯,重点宣贯水嘴、座便器用水效率等国家标准,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进采用生产工艺新技术;根据节水产品监督抽查情况,选择代表性地区召开节水产品质量研讨会,深入分析制约当地节水产品产业技术进步与质量提升的主要因素,促进和支持地方政府制定质量改进与优化产业结构的政策措施;开展“提升产品质量,倡导节水生活”主题宣传活动,邀请国家节水大使深入社区,宣传节水知识,发放节水产品,引导公众关注节水、厉行节水。有关省局特别是广东、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江苏等产业集聚区省局要联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节水产品质量提升相关活动。

  (七)开展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1.开展拉网清查。各省局特别是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防水卷材主产区省(市)局,要结合监督抽查、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检查、日常执法查处、调查投诉举报等工作,以省级发证新获证企业和无证生产企业为重点,以核查落实产业政策、保持发证条件、规范生产行为、在用原辅材料、产品质量等情况和落实无证生产具体企业及数量为主要内容,集中对辖区所有建筑防水卷材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清查,全面掌握辖区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状况等信息,并实施分类监管。

  2.开展综合整治。总局将组织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防水卷材主产区省(市)局开展区域性联动抽查。各省局要结合实际,把拉网式清查、查处无证企业和获证企业质量违法行为等工作和联动抽查结合起来,依法查处清查、抽查中发现的质量违法行为。对不再满足产业政策要求、产品质量问题突出或引发质量事故的获证企业,要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落实市场退出机制。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包括获证企业生产未获证产品行为),必要时报请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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