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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电线电缆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电线电缆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国质检监函〔201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电线电缆、电力变压器、车用成品油、电动自行车、自镇流荧光灯、节水器材、建筑防水卷材、化肥、儿童用品、眼镜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综合整治促质量提升,以质量提升促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扶优治劣、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指标,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分析质量问题成因,着力解决关键问题,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规范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联合有关部门、行业和地方政府,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的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违反产业政策和无证生产等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准入门槛,推动修订完善部分产品标准,实施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和产品质量监督约谈制度,培育和树立质量提升的示范典型,从而促进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升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建立质量提升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有效性,服务地方经济和产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开展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1.召开联合工作组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监联〔2011〕585号,以下简称585号文件)精神,质检总局、工信部、机械工业联合会、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6部门将召开联合工作组会议,研究电线电缆质量形势,拟订相关工作措施。

  2.开展监督检查。5月底前,6部门根据部门分工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实施意见并上报联合工作组。年底前,联合开展落实585号文件情况的监督检查。

  3.开展“三查”。总局将组织电线电缆主产区省局开展区域联动抽查、生产条件检查和无证企业清查,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同时,组织相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开展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检验能力比对试验,促进提升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技术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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