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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验收工作抽查实施方案
科 技 部
2012年7月10日
附件: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验收工作抽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按照重大专项2012年度工作计划部署,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组织开展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验收工作的抽查。
一、目的意义
贯彻落实国务院对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要求,加强对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掌握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验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更好地推进重大专项顺利实施。
二、主要依据
1.国务院审定的重大专项实施方案。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十二五”发展规划》、各重大专项“十一五”实施计划、“十二五”实施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验收工作计划等。
4.各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申请书、任务合同书、预算书等。
三、重点内容
抽查工作主要对项目(课题)任务验收工作的程序、内容、质量和结论进行监督检查。
1.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工作准备情况。重点检查验收材料的齐全性和规范性,验收专家组组成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2.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工作组织情况。重点检查验收组织形式和评价方式的合规性和合理性,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3.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工作过程情况。重点检查验收过程中专家组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管理办法》要求的验收内容和依据任务合同书进行考查的情况。
4.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评议结论情况。重点检查专家意见的一致性,以及任务验收评议和结论情况等。
四、组织分工
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验收工作的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