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规山函〔2012〕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林业厅(局)、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
为做好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的申报工作,明确相关政策和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积极申报项目,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科学选项,根据《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国农办〔2011〕169号)等文件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电子版见http://www.forestry.gov.cn/中“公告公示栏”或http://nfb.mof.gov.cn/),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国家林业局计财司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林产品有效供给能力为目标,着力构建我国粮食主产区和生态脆弱区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着力建设高标准经济林示范基地,重点加强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提高木本油料等林产品有效供给;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实现兴林与富民的和谐统一。
二、建设范围和重点
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分为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两类。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建设范围包括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重点地区沙化(地)治理。
1、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
建设范围包括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省(市)。重点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低效防护林改造等多种治理措施,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在适宜地区和确保生态效益的前提下,适当发展竹林等经济效益较好的品种,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民增收双赢,提高农民群众的造林积极性。